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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y 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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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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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 2011-017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1] 547 号《关于核准安徽 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0,953,75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5,269,978.15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22,889,729.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1] 41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五个项目: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募 集 资 金 户 | 投入募集资金(元) |
|---|---|---|---|
| 1 | “畅言”系列语言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中信银行合肥新站支行 | 128,190,000.00 |
| 2 | 电信级语音识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黄山路支行 | 83,080,000.00 |
| 3 | 面向3G 的音乐互动语音增值业务系统产业化项目 |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 75,730,000.00 |
| 4 | 海量信息智能分析与处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67,130,000.00 |
| 5 | 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68,760,000.00 |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黄山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以下统称 “乙方”),及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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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账号为 7326610182600025811,截止 2011 年 5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128,19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畅言”系列语言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甲方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账号为 551900028310511,截止 2011 年 5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83,08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电信级语音识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甲方已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3401098128100014313,截止 2011 年 5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75,730,000.00 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面向 3G 的音乐互动语音增值业务系统产业化项目。
甲方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号为 58010154700002043,截止 2011 年 5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68,760,000.00 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晨、高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 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三、乙方按月(每月 8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 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 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 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 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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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2 年 12 月 31 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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