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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Apr 24, 2008

54283_rns_2008-04-24_ec836c66-f79e-4953-a470-6b0bbaa0206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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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 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 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 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 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

1、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大讯 飞”)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6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科大讯 飞”,申购代码为“002230”,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 购。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68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3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 价发行数量为2,14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国元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2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 年4 月18 日至2008 年4 月22 日法定工作日)(T-5 日~T-3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 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 账户/账号等)以2008 年4 月22 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 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 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 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8 年4 月24 日(T-1 日,周四)及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 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 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 发行股票总量536 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 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帐户及新股代码,本 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0”。

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当日15:00 之 - 前,2008 年4 月24 日(T 1 日,周四)及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15: 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不

2

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 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 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 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 否到账。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帐户的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帐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9:30~ 11:30 、 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 网上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 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144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 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 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作简要说明,不构成 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于2008 年4 月17 日(T-6 日,周四)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交所指定的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科大讯飞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行为
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2,14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对象
采用定价方式发行5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询价对象于2008 年4 月22 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
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
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申
购,但下述情况除外: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2、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自营账户;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
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投资者 持有登记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有效申购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
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网上定价发行日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8 年4 月25 日,
周五
人民币元

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 值1.00 元。

  •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2,68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536 万

  •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14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80%。

  •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2.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 (1)2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22.4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申购时间:2008 年4 月24 日(T-1 日,周四)和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每日9:30~15:00;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 五)。

5、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8 年4 月25 日(T 日,周五),申购时间为深 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6、发行对象:持有登记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 者除外)。

  • 7、申购简称:“科大讯飞”;申购代码为“002230”。

  •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08 年4 月17 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至T-3 日
(2008 年4 月18 日,周五)
至(2008 年4 月22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现场推介
T-2 日
(2008 年4 月23 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5

T-1 日
(2008 年4 月24 日,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网
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9:00-12:00),网下申购开始
(9:30-15:00)
T 日
(2008 年4 月25 日,周五)
网下申购截止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日
(2008 年4 月28 日,周一)
网上、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08 年4 月29 日,周二)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多
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T+3 日
(2008 年4 月30 日,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
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36 万股,所有申购均 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36 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 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 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 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 包销。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6

1、本发行公告附表所列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账号等)以2008年4月22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 对象、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 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24日(T-1日,周四)和2008年4月25 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 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申报的申购股数不得低 于10万股,超过1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万股的整数倍,但申购总数不得超过536 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总量)。

  • 3、各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

  • 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 4、申购款的缴纳

  • (1)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 × 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 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 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0”。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于2008 年4月25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7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810100838438024001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清
算中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1005120254404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 收”查询。

5、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 后对配 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9:00前发出 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 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 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 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 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

8

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 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 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 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 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 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对 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 法律意见书。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2008 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2,144 万股“科 大讯飞”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12.66元/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9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

  • 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 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

  • 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2,144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 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 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 均视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科大讯飞”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8 年4月25日(T日,周五)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科大讯飞”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4月25 日(T日,周五,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

10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 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 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 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上午12:00 前申购资金到账。

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 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 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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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4月30日(T+3 日,周三)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 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08年4月28日(T+1日,周一)至2008 年4月29日(T+2日,周二)(共 2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 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 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8年4月29日(T+2日,周二)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 证券交易网点。

3、2008年4月30日(T+3日,周三),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 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 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 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仁华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黄山路6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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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5331880 传真:0551-5331802 联系人:徐景明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 号国元证券四楼投资银行部 邮编:230001 电话:0551-2207367、2207368 传 真 :0551-2207361、2207362 联系人:周利华、王晨、朱焱武、林斗志、李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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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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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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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7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3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82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5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5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8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5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2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8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3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3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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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6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7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8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3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7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8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9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2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12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12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8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9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斯坦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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