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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E Elevator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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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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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18-068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5 月10 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 年6 月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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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 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 调整事项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334,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在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 如下:

P=P0-V=4.50-0.067=4.433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 价格。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33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拟激励对象刘嘉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刘嘉慧女士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不向其授予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另外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个别拟激励对象由于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1.70 万股,根据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0 人调整为23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937.44 万股调整为749.74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由894.10 万股调整为706.40 万股,预留份额不变仍为43.3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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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 2018 年 4 月 21 日首次公告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中序号261 的姓名应由“马峰”更正为“马锋”,序号263 的姓名 应由“涂其冲”更正为“涂齐冲”。前述更正事项确为纠正工作人员笔误造成的 错误,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快意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六、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授予激励价格、激励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快意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 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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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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