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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nar Water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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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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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1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00.00 万元增资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深水”)用于实施“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增资完成后,江 苏深水注册资本由5,000.00 万元变更为12,500.00 万元。变更后江苏深水仍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4,324,48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7,587.1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3 月2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1]17544 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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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披露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建设期
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8,273.60 7,500.00 12个月
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0,134.82 3,502.97
(1)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02.97 3,502.97 12个月
补充营运资金 32,000.00 21,052.48
合计 60,408.42 32,055.45

三、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5524926483

  • 4、法定代表人:孙风华

  • 5、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 6、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生产;自来水管网建设维护;销售本公司自产产

  •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公司住所:泗阳县众兴镇泗塘河东侧(经济开发区东区)

    •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27,480.59
负债总额 22,071.67
净资产 5,408.92
营业收入 7,168.25
净利润 8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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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 7,500.00 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江苏深水,用于实施“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 建工程项目”。增资完成后,江苏深水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变更为 12,500.00 万元。变更后江苏深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深水进行增资,是基于“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 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 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深水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对募投项目“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 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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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7,500.00 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江苏深水,用于实施“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 ” 建工程项目 。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深水海纳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安信证券同意 深水海纳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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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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