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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nar Water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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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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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2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大华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业务调整、人员工 作安排等原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 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友好沟通,天 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

公司于2021 年8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事务 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 措施2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纪律处分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1 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谢家伟,2003 年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2021 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文斯,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1 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4 年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10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08 年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 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1 年度公司拟支付大华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费用为人民币20 万元),较2020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8.68 万元,同比增加63.08%,主要原因系合 并主体及出具报告范围有所增加,审计成本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1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

聘请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天职国 际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大华事务所与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 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 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 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 判断,认为大华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事务所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 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8 月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 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