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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2
Aug 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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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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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30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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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726,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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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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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4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5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4.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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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 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数 量占首次已 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的比例 |
|---|---|---|---|---|---|---|
| 1 | 赵盛宇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20.00 | 6.00 | 30% |
| 2 | 聂水斌 | 中国 | 副董事长 | 15.00 | 4.50 | 30% |
| 3 | 张松岭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15.00 | 4.50 | 30% |
| 4 | 高菁 | 中国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15.00 | 4.50 | 30% |
| 5 | 周宇超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
10.00 | 3.00 | 30% |
| 6 | 钱智龙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6.00 | 1.80 | 30% |
| 7 | 李营 | 中国 | 副总经理 | 3.00 | 0.90 | 30% |
| 8 | 彭信翰 | 中国 台湾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 | 1.80 | 30% |
| 9 | 温燕修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 | 1.80 | 30% |
| 10 | TIANLIANG | 新加 坡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0.90 | 30%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94)人 | 476.5 | 142.95 | 30% | |||
| 总计 | 575.50 | 172.65 | 30%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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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表不含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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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500 股。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4 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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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8 月 1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265,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 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本总数 | 200,000,000 | 增加1,726,500 | 201,726,500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 200,000,000 股增加至 201,726,5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份 2,400,450 股增加至 2,460,450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深圳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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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鹏盛 A 验资字【2022】9 号),对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 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 304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5,137,840.00 元,其中增加 股本 1,726,5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3,411,340.00 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止,公司已收到 304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人民币合计 1,726,500.00 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726,500.00 元,股本为 201,726,500.00 股。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4,314,720.60 元,公司 2022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47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201,726,500.0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26,500.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8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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