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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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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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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 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 5,0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 元, 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 己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 | 序号 | 金 | 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4,908.7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5,385.48 |
| 项 E |
序号 | 额 金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 2 | 254.09 | |
| 项目投入 | C 1 | 17,639.17 | |
| 本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C 2 | 633.94 |
| 项目投入 | $D1 = B1 + C1$ | 23,024.6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88.0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2,772.17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7,772.17 | |
| 差异 | $G=E-F$ | 15,000.00[注] |
[注]差异为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 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于2020年11月20日由本公 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1年3月22日由本公司、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 年3月29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10 个定期存款账 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300001088 | 4,414,897.25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400000601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200000602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900000603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700000604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500000605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300000606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100000607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000000608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03004227588 | 20,725,177.66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19473110505 | 1,601,214.43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75591947318100132 | 30,000,000.00 | 理财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 | 632284863 | 18,754,931.47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9217888 | 72,491.20 | 活期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1,328,569.63 | 活期 |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2219923 | 50,000,000.00 | 理财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15811168686888 | 21,040,876.07 | 活期 |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1900541085 | 30,375,883.01 | 活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274857 | 109,355.97 | 活期 |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4129 | 16,363,201.34 | 活期 |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8719 | 2,935,065.85 | 活期 |
| 合 $\tau$ |
277, 721, 663.8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高端装备应用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 争力, 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体调 整内容如下:
(一) 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 由 60,9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二) 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新增 实施主体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海目星),新 增实施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18号。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海目星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目星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帐 |
|---|
| 꾶 |
| 反 |
| 识 |
| 憻 |
| 冊 |
| 叓 |
| 伯 |
| 浓 |
| 集 |
| 募 |
2021年度
编制单位: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4,908.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39.66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25.14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 (含語分) 更项目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调整后 |
诺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承 $\begin{array}{c} \square \end{array}$ |
投入金额 本年度 |
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截至期末累计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4)=(2)(1)$ 度(%) |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激光及自动 化装备扩建 项目(江 苏) |
$\overline{K}$ | 60,900.00 | 31,460.00 | 30,808.79 | 9,716.5 | 15,101.99 | $-15,706.80$ | 49.02 | $2022 \n\equiv 6$ $\mathbb{F}$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化装备扩建 激光及自动 项目(江 $\bigcap$ |
$\overline{K}$ | 15,000.00 | 15,000.00 | 5.515.24 | 5,515.24 | $-9,484.76$ | 36.77 | $2022\ensuremath{\,\widehat{\mathrm{}}}\,\ensuremath{\mathfrak{p}}$ 9 $\mathbb{I}$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激光及自动 化装备研发 中心建设项 $\mathbb{H}$ |
$\overline{K}$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2,407.42 | 2,407.42 | $-16,692.58$ | 12.60 | 2022年12 $\mathbb{E}$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pm$ 石 |
80,000.00 | 65,560.00 | 64,908.79 | 17,639.17 | 23,024.65 | $-41,884.1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目前正在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