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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Feb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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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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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14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长涛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 <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海 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4年2 月28日为授予日,并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类别职务确定授予价格,其中,董事长兼总经 理赵盛宇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6.10元,其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每股18.77元,上述合计向568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王韫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 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