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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G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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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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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或“公司”)拟增 加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海光云芯集成电 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云芯”)、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成北京”)作为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苏州市、北京市作为实施地点, 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 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 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 万元 (含本数)有息借款;
本文所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058,27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 1 |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 287,791.50 | 287,791.50 |
| 2 |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 185,601.30 | 185,601.30 |
| 3 |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 |
241,394.08 | 241,394.08 |
| 4 |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914,786.88 | 914,786.88 |
三、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 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投项目基于公司发展规划需求制定,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技术研究和 产品开发,推进产品迭代和技术创新,扩大公司规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 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 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同时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情况下,公司拟增加 海光成都、海光云芯、海光苏州、集成北京作为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苏州市、 北京市作为实施地点,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 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上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后 |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 海光信息、 海光集成、 海光微电 子、海光杭 州 |
天津市、成 都市、杭州 市 |
海光信息、 海光集成、 海光微电 子、海光杭 州、海光成 都、海光云 芯、海光苏 州、集成北 京 |
天津市、成 都市、杭州 市、上海 市、苏州 市、北京市 |
|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 ||||
|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 存在变化。
(二) 募投项目投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424,096.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已投入金额 |
|---|---|---|---|
| 1 |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 287,791.50 | 97,176.38 |
| 2 |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 185,601.30 | 47,469.22 |
| 3 |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 |
241,394.08 | 80,767.44 |
| 4 |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 200,000.00 | 198,683.48 |
| 合计 | 914,786.88 | 424,096.53 |
(三) 以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快速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 芯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有息借 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 实施完毕,借款利率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向公司支付利息。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 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期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 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 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 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对本 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 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沙超群 |
| 成立日期 | 2023 年1 月9 日 |
| 注册资本 | 50,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 栋2 单元10 楼1002 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 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 元器件批发;物业管理。 |
| 股权结构 | 公司100%控股 |
(2)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沙超群 |
| 成立日期 | 2023 年4 月25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501、502室(名义 楼层为6 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 |
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 公司 100%控股
(3)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沙超群 |
| 成立日期 | 2023 年5 月12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10 幢2-073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股权结构 | 公司100%控股 |
(4)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沙超群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11 月11 日 |
| 注册资本 | 30,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C座5 层50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100%控股 |
五、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不涉及购置土地和工程建设等情况,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和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执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 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 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同意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不涉及购置土地和工程建设等情况,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调整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相关事项 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 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