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y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55208_rns_2021-04-28_36abf50c-167d-4245-bd0d-546eecec3d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1年4月9日 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进行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同期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1%,净利润 为-6.09亿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的净利润为-609,297,851.6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94,633,625.37元。

经董事会提议,鉴于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提高财务稳健性,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 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遵照勤勉、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等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武汉子公司股权质押及甘肃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翰宇武汉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近期公司收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应银行要求, 本次融资需增加公司持有的翰宇武汉100%股权质押及成纪药业部分房产抵押为本次翰 宇武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武汉子公司股权质押及甘肃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的公告》《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于2020 年3 月5 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根据预案积极展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准备工作。2020 年3 月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 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按照新监管政策要求,继续推进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存在较大难度和不确定性,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综合公司自身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 等因素,公司审慎决定,拟终止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0 年非公开发股票的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目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同时为了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将 2019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

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部分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现提请公司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宜安排 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5 月19 日(周三)下午15:30

2、股权登记日

2021 年5 月14 日(周五)

3、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科技中二路37 号翰宇药业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内容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审议《关于增加武汉子公司股权质押及甘肃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特别决议)

  • (8)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 (9)审议《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特别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集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集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公告》;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