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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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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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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翰宇大理增资扩股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 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工业大 麻种植及加工业务的发展需要,增资后,翰宇大理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放弃本次控股子 公司翰宇大理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项。

二、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 发的21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宜,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 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 要求。同意公司《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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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曹叠云 李 瑶 唐 键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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