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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EN AGM Information 2015

Mar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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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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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3 互盛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3/16 發言時間 18:42:53
發言人 高玉珍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476789-65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衡陽路五十一號三樓(遠見廳)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Ⅰ.本公司2014年度營業報告。
Ⅱ.本公司監察人查核2014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審查意見之報告。
Ⅲ.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Ⅳ.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Ⅰ.本公司20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Ⅱ.本公司2014年度盈餘分配及員工分紅,提請審議案。
Ⅲ.本公司股東依法提出之議案,提請審議案。(如有合法之股東提案時)。
(3)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改選案。
(4)許可事項:本公司董事之競業行為,提請許可案。
(5)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4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
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
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
鑑後,於104年4月07日起至104年4月16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地
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 
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
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
印鑑後,於104年4月07日起至104年4月16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財務部(地
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信封請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逾期
恕不受理。
依本公司章程第19條之規定,改選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名)、監察人2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