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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SILVER CO.,LTD. M&A Activity 2023

Apr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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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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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南有 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 方”)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矿业”) 100%股权,并向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 规的规定;

2、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3、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 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出具了关

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诺。因此,本次交 易有利于公司继续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4、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后接盖章页)

(以下无正文,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之盖 章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盖章)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