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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SILVER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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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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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 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 中存在未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但存在以下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

公司在2019年至司法重整日(2020年11月5日)之间,因法人治 理结构不健全导致大额资金被原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占用;因管理失当 导致与供应商之间大额资金往来无法收回,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停工停 产;公司未实施有效的资产保全等措施以减少损失,导致公司管理费 用、资产损失、诉讼损失均大幅增加,多个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生 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上述情况表明,金贵银业公司内部控制在控制 环境、关联交易、资金及费用审批、资产管理、印鉴及合同管理等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

自2020 年11 月5 日开始,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金贵银业公 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 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管理人在进驻公司后,接管了公司 的公章、网银U 盾等重要资料,颁布了《重整期间财务管理办法》等 制度。2020 年11 月30 日,在郴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郴州市发 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产业公司)成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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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投资人。郴投产业公司于2020 年12 月1 日向金贵银业公司派出工 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参与管理金贵银业公司重整事宜。工作组在 入驻公司后,对公司资金及费用审批、合同和印鉴管理、关联交易、 财产保管等进行了规范,加强了管控力度,并对公司前期存在的与财 务报告有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郴州市金贵银业 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贵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金贵银业国际贸 易(香港)有限公司、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金贵物 流有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郴州福贵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郴州市贵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铅精矿、阳极泥 的采购,电解铅、白银、银制品、硝酸银、黄金、铅铜渣等产品的生 产及销售;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实物资产安全、贵金属套 期保值及存货下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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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
收入的0.5%
合并营业收入的0.5%<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
入的1%

合并营业收入的1%
<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指
错报金额≤合并资产
总额的1%
合并资产总额的1%<错
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
的2%
合并资产总额的2%
<错报金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缺陷特征
重大缺陷 1) 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重大舞弊行为,给公司带来重大不
利影响;
3)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4)可能改变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

4

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
报告;
6)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 日后,并未加以改正;
7)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
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影响较重的;
8)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控制环境有效性差,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的重要舞弊行为,但未给公司带来
重大损失的;
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6)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 日后,并未加以改正;
7)可能影响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
8)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
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有一定影响的。
一般缺陷 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评
价标准
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
(S)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S≥合并资产总额的1% 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
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合并资产总额的0.5%≤S<
合并资产总额的1%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
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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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S≤合并资产总额的0.5%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
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 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4)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难以恢复声誉;

  • 5)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 故;

  • 6)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2019年至司法重整日(2020年11月5日)之间,公司因法 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导致大额资金被原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占用;因管理 失当导致与供应商之间大额资金往来无法收回,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停 工停产;公司未实施有效的资产保全等措施以减少损失,导致公司管 理费用、资产损失、诉讼损失均大幅增加,多个银行账号被冻结,公 司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上述情况表明,金贵银业公司内部控制在 控制环境、关联交易、资金及费用审批、资产管理、合同及印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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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自2020年11月5日开始,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金贵银业公司 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管理人在进驻公司 后,接管了公司的公章、网银U盾等重要资料,颁布了《重整期间财 务管理办法》等制度。2020年11月30日,在郴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 郴投产业公司成为重整投资人,并于2020年12月1日向金贵银业公司 派出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协助参与管理金贵银业公司重整事宜。 工作组在入驻公司后,对公司资金及费用审批、合同和印鉴管理、关 联交易、财产保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有效管控,并对公司前期存在 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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