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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Lead Pow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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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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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12 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负数,为此,2022 年度公司拟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维护了全体 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四、关于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讨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的反映公司战略方向和定位,更 清晰地体现公司核心产业和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 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

2023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