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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Feb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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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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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股份变动触及 1% 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该时点持有公司股份 16,655,418 股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480,193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 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16,006,490 股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0,064 股,即不得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4,320,129 股,即不得超过 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对集成电路基金的股份减持比例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国科微股份计划完成暨股 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60,06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994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 本的 1.0000%;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3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56%,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1.6844%。以上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5,798,46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7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1

券账户持股数量股后的总股本的 2.6844%。集成电路基金现持有公司股份 10,856,9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5.026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且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减持股数占剔
除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交易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2月02日
70.01 2,160,064 0.9948% 1.0000%
大宗交易 2024年11月28日
-2025年2月10日
58.96 3,638,400 1.6756% 1.6844%
  • 注:(1)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65.30 元/股至 76.48 元/股;

(2)集成电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为 54.63 元/股至 65.07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国家集
成电路
产业投
资基金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6,655,418 7.6703% 7.7106% 10,856,954 4.99996% 5.02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55,418 7.6703% 7.7106% 10,856,954 4.99996% 5.02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2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集成电路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出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科微电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科微电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科微电子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 子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则本企业违反承诺转让国科微 电子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国科微电子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 国科微电子,则国科微电子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剩余股份,且可将 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收益, 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2017 年 2 月,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做 出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电子”)的股 东,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就本企业所持国科微电子股份锁定事项出具了《承诺 书》。现本公司就 2015 年 12 月 30 日认购的国科微电子 882.3501 万股股份(以 下简称“该部分股份”)的锁定事项进一步承诺如下:

3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取得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转让国科微电子股份,则本企业违反承诺转让 国科微电子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国科微电子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上述转让股份收 益交给国科微电子,则国科微电子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剩余股份, 且可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 份收益,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二)公司法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对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意 向作出说明及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 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次减持事项符合集成电路基金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股份变动触及 1% 整数倍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 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其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 12,711,35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85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 本的 5.8847%。其后,集成电路基金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通

4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5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40%,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0.8585%。集成电路 基金现持有公司股份 10,856,9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6%,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134,182 股后的总股本的 5.0262%。现将其基本 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占总
股本比例(%)
增持/减持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A股 大宗交易 减持1,854,400股 减持0.8540% 减持0.8585%
合 计 减持1,854,400股 减持0.8540% 减持0.858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
增加)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711,354 5.8540% 5.8847% 10,856,954 4.99996% 5.02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11,354 5.8540% 5.8847% 10,856,954 4.99996% 5.0262%

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在该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0,1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16,006,490股的3%)。
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均以总股本 217,140,672 股计算,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均以

216,006,490 股计算。

四、备查文件

1、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国科微股份计划完成暨股份变动触及 1% 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