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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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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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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25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彭雪妮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 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广东元器利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悦高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联力昭离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力龙朔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国家新 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芯集成电 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4.366%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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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自查及分析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广东元器利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悦高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联力昭离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力龙朔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国家新 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 94.366%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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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广东元器利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悦高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联力昭离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力龙朔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国家 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芯集 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 94.366%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3.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 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作价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公 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 值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对价支付等安排将 在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方案为准,并将在 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3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

发行对象为持有标的资产的 11 名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6.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之定价基准日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 的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71.26 57.01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 74.53 59.63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 71.53 57.23

注:市场参考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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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 价格为 57.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7.发行数量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预估值及作价尚未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向交易 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支付 的股份对价金额/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 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 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结束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对价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对价股份发行价 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除前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 格调整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8.股份锁定期

1)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在满足下述条件(下述条件以孰 晚为准)后方可解除限售:①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之期限届满日;②标 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转正的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公开披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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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对方对其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0 个月的(以交易对方首次向标的公司实缴出资之日起算,且包括交易对方 因本次交易持有公司股份的时间),且届时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仍未转正 的,则该等符合本款条件的交易对方可在满足前款①的前提下,就其通过本次 交易所获得的公司 50%股份解除限售,其所持剩余 50%股份在标的公司实现净 利润数转正的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公开披露之日起方可解除限售。交易对方承诺, 在上述限售期内其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

上述限售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

若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 易对方应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交易对方承诺前述限售期条件成就后,交易对方减持其所持对价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9.过渡期间损益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按照交割日后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 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10.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拟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除非获得公司豁免同意,《湖南国科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完成标 的资产交割手续;同时,该协议对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亦作出了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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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12.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在本 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 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 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在此期间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 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3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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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3.定价原则、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 日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4.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 量为上限。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5.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标的 公司项目建设、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公 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的 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 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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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 易的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 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 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6.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公司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 12 个月,如果公司在此期间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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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 十二个月内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其为公司关联方。此外,经初步测算,由于部分交易对方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可能成为《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预估值及作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 未确定,因此上述初步测算和预计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对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 作价尚未确定。经初步预估,本次交易预计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向平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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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障全体股 东权益,明确本次交易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保密、内幕信 息管理及现阶段必需的内部审议、信息披露等程序,相关程序完备、合法、有 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议案》

经认真对比《重组管理办法》具体条款并经审慎认定,本次交易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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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认定,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认定,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也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以及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 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认定,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 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12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认定,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 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的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 累计涨跌幅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 产重组》的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 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

13

  • 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 关联监事彭雪妮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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