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6, 2017
55651_rns_2017-06-26_62085476-5490-47f9-aca9-a2d4dfd14e2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picture [156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794.11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 [2017]887 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794.1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 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8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年 6 月 28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数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数量
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 10% 。如被剔除部分 的最低报价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将按照申报数量从小到大 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数量相同,则按申报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时间 相同,则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依次剔除,直至 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 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 16:00 前到账。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四、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7 年 6 月 20 日( T-6 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 ( http://www.goke.com/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 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五、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 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 )的《湖南国科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七、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 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自身的内在价值、募集资金需求、未来的成长性、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以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8.48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截止 2017 年 6 月 22 日 ( 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 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5.89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 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 、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 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3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八、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九、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十、根据 8.48 元 / 股的发行价格和 2,794.1167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36,941,096.1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569,895.12 元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 209,371,201.04 元。本次发行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09,371,201.04 元, 若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以适当渠道及成本筹资缺口资金,将影响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将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因募集资金不足而带来的风险。
公司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十一、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 、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 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 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3 、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或者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 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 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3 )申购日( T 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4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 5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7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8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 9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 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4 、本特别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