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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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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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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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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丽泽SOHO B座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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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 0 号丽泽S O H O B 座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 e l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真(f a x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403 号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国科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科微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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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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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 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科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少球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峥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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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0 号文《关于同意湖南国 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58,91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65.08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94,650,383.44 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 42,549,091.3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52,101,292.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 XYZH/2022CSAA3B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693,620,344.70 元, 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 47,056,690.34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605,537,637.75 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出具 XYZH/2025CSAA1B0113 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441,193,965.4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余额为 220,487,862.10 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56,144,189.81 元)。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金额 |
| 2025年1月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605,537,637.75 |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 441,193,96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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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441,193,965.46 |
| 加: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56,144,189.81 |
| 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220,487,862.1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大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及保荐机 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 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县支行 |
18030901040034632 | 0.00 | 0.00 | 0.00 |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麓谷支行 |
56200188000083038 | 190,302,757.18 | 30,185,104.92 | 220,487,862.10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 市泉塘支行 |
593779352371 | 0.00 | 0.00 | 0.00 |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 |
8111601011700636474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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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远大支行 |
82010100003855815 | 0.00 | 0.00 | 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 开福支行 |
731904131210555 | 0.00 | 0.00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星沙支行 |
43050175443600002172 | 0.00 | 0.00 | 0.00 |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侯家 塘支行 |
66060078801000001137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90,302,757.18 | 30,185,104.92 | 220,487,862.1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 式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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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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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25,210.13 | 225,210.13 | 225,210.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119.40 | 44,119.4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3,481.4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全系列AI 视觉处理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否 | 81,393.64 | 81,393.64 | 24,760.81 | 76,963.71 | 94.56 | 2026年 | — | — | 否 |
| 2、4K/8K 智能终端解码显示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75,016.49 | 75,016.49 | 19,358.59 | 67,717.72 | 90.27 | 2026年 | — | —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68,800.00 | 68,800.00 | 0.00 | 68,800.00 | 100.00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5,210.13 | 225,210.13 | 44,119.40 | 213,481.43 | 94.79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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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 |
公司“全系列AI 视觉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4K/8K 智能终端解码显示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5 年12 月 延期至2026 年12 月。 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目标市场情况及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同时募投项目芯片研发复杂度高,在 项目推进时提高了基础技术的研发及验证环节的标准。因此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前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一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029.7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4.3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34,234.06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2CSAA1F0022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上述交易额度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获取的收益进行再购买,再购买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购买金额内。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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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048.7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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