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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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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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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年度召 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 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先后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2020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三)2020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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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0 年度

  • 薪酬方案》。

  • (四)2020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 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五)2020 年 5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 条件成就的议案》;

  • 2、《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

  • 的议案》;

  •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六)2020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

  •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七)2020 年 9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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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八)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九)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十)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内 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完 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 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发生;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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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合法。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验成果。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 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执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资金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 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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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与运行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 能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 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三、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 高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 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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