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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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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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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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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国科微在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7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国科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首次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27,941,1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6,941,096.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27,569,895.12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371,201.0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25855_B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其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其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国科微《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制度经公司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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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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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实行了专款专户管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与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A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628.10 万元 或从募集资金专户B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418.70 万元或从募集资金专户C 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宋健、 高元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专项账户于2017 年5 月31 日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开立,共三 个账户,分别对应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三个募投项目。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A 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建支行
8001 6448 5509 020 43,488,463.56 新一代广播电视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专户B 8001 6448 5509 038 31,738,560.62 智能视频监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专户C 8001 6448 5509 011 66,676,878.39 高性能存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41,903,902.57 -

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2,183,806.33 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相差279,903.76 元,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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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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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费用部分增值税 1,513,871.39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8,506.48
暂未置换的2016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用 -355,268.14
暂未置换的2016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审计验资费用 -257,500.00
暂未置换的2017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印刷费 -66,466.60
暂未置换的2017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评估费用 -336,226.41
合计 279,903.76

自2017 年7 月4 日募集资金到位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存在以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 资金可在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1 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建支行
2017 年长安
(公司)50期
7,500.00 2017-9-8 2017-12-13 保本,保证
收益型
3.10%
2 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建支行
2017 年长安
(公司)50期
4,000.00 2017-9-8 2017-12-13 保本,保证
收益型
3.10%
3 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建支行
2017 年长安
(公司)50期
3,500.00 2017-9-8 2017-12-13 保本,保证
收益型
3.10%
合计 15,000.00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前述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予以公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亦不存在超过审批额度 补充流动性资金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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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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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9,371,201.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68,567,003.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68,567,003.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一代广播电视系列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2,810,000.00 62,810,000.00 19,698,391.00 19,698,391.00 31.36% 2019-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2、智能视频监控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41,870,000.00 41,870,000.00 10,449,051.45 10,449,051.45 24.96% 2019-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3、高性能存储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
104,691,201.04 104,691,201.04 38,419,561.32 38,419,561.32 36.70% 2019.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9,371,201.04 209,371,201.04 68,567,003.77 68,567,003.77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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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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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元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209,371,201.04 209,371,201.04 68,567,003.77 68,567,003.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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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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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证天通(2018)证审字第1701001-2 号。报告认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科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国科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 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科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7 年 12 月31 日,国科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国科微在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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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健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8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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