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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Creator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2, 2021
55707_rns_2021-05-12_16d16e6b-b537-4a0c-a369-7adfb50762e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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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 议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并同意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00 万份股票期权、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丁景东:
刘定华:
饶卫雄:
日期: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