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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COPOTE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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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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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2-01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将通过湖南省产权交易所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以不低于 评估价值4.02 元/股,处置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沙银行”)股权600 万股。
2、因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不确定 交易对方,亦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出让事项已经公司2012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股权出让概述
1、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湖南省产权交易所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处置公司 持有的长沙银行股权600.00 万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02 元/股。在 挂牌过程中当出现2 个以上意向受让者,则采取电子竞价转让的方
1
式处置该部分资产。预计处置该项股权将取得收益约2,200 万元。
2、 由于公司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因此交易完成时间 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要求,对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目前尚不确定交 易对方。意向受让方资质除需遵循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外, 还需符合长沙银行相关要求。
三、股权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标的
公司成立时投入1,100 万元持有了长沙银行1,000 万股份。2000 年至2012 年6 月30 日,经过几次分红和去年的一次出让,目前公司 持有长沙银行股份22,853,503 股,占长沙银行股本的1.15%。本次 公司将通过湖南省产权交易所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 值,处置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权600 万股。
(二)出让标的评估情况
经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2,285.35 万 股,股权评估价值9,188.70 万元,约4.02 元/股(评估基准日2012 年6 月30 日)。
四、股权出让协议具体内容
本次出让股权的交易协议,尚待履行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挂牌交
2
易程序产生标的股权受让方后方可签署。
1、出让价格
截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
2,285.35 万股,股权评估价值9,188.70 万元,约4.02 元/股。公司 将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处置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权600 万股。在 挂牌过程中当出现2 个以上意向受让者,则采取电子竞价转让的方 式处置该部分资产。
- 2、出让审批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9.6 条规定,该事项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豁免了适用第9.3 条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 3.出让定价依据
以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确定。 4、出让的必要性
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运营资金 需求增加,在当前国家政策调控下,通过银行融资的成本和难度加 大。为了减少负债和缩小贷款规模,减少银行融资成本,尽可能盘 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通过处置部分存量资产来实现发展需要,将 资金投入到软件平台、终端设备研发等发展需求上来,不断提高公 司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出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3
根据目前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股权转让将有效盘活公司资产, 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的研发、生产,从而有效保证 公司长远、持续、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05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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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 055 号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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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3 |
|---|
| ★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4 |
| ★ 资产评估报告书.................................................. ..5 |
| 一、绪言 .................................................................. 5 |
|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 .. .....5 |
| 三、被评估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7 |
| 四、评估对象............................................................... 9 |
| 五、评估目的.............................................................. 10 |
| 六、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0 |
| 七、评估基准日........................................................... 10 |
| 八、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11 |
| 九、评估依据.............................................................. 11 |
| 十、评估方法.............................................................. 12 |
| 十一、评估程序........................................................... 14 |
| 十二、评估结论........................................................... 14 |
| 十三、特别事项的说明.................................................... 14 |
|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5 |
| 十五、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5 |
| 十六、评估报告日......................................................... 16 |
| 十七、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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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经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权属资料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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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 055 号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 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及合理有效的各项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 依据,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对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5.35 万股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确定转让 底价提供参考。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实施了市场调查与询 证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至评估基准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5.35 万股,股权评估值 9188.70 万元。
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与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再乘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股份数计算的评估价值可能不一致。
本评估结果建立在被评估企业及参考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可信赖,若评 估依据的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披露,将严重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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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湘资国际评字(2012)第 055 号
一、绪言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 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及合理有效的各项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 依据,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对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5.35 万股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确定转让 底价提供参考。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实施了市场调查与询 证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二、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一)委托方: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邮”)
名 称: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阎洪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壹佰零柒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壹佰零柒万元整
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本企业许可证书在核定 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邮电高科技电 子产品;设计、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销售移动通讯直放站无线寻呼发射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化工原料、化工 产品、金属材料;承接邮电高新技术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科技成果引进、转让、咨询 服务(不含中介);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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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高科技企业,股票 代码是:600476,公司注册资金 16107 万元,总资产 4.67 亿元。公司主要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邮政函件设备研制生产,GPS 及网点安全服务运营,建筑 规划设计及计算机产品代理等业务。 公司坚持以 IT 业为龙头,制造业、运营 业为主体,其它产业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战略。IT 业是湘邮科技的传统产业,也是龙 头产业。公司拥有数支基于数据库应用开发、熟悉具体行业业务、能提供行业整套 解决方案的科研队伍。近年,公司先后承建了“中国邮政集邮业务管理系统”、“全 国邮资机管理系统”、“邮政综合业务平台”、“邮易购电子商务平台”、“财政非税收 入管理系统”等一批在全国邮政行业以及财政行业颇具影响的大型系统。制造业是 公司的主体产业,公司于 2004 年与瑞士 Frama 公司合作,引进瑞士生产工艺和技 术研制出 COPOTE 系列数字邮资机,并于 2006 年自主研发出 COPOTE 系列信封打 印机,顺利通过国家邮政局组织的检测和验收,获准投入邮政生产使用。目前,公 司已建成了全国唯一的年产 10000 台的邮资机及信封打印机生产基地,主要拥有 COPOTE 系列邮资机产品、信封打印机系列产品及工业介质打印系统三类产品。运 营业作为公司的新兴产业,主要围绕邮政安防运营和 GPS 运营两条主线开拓市场。 目前运营业主要开发了邮政干线车辆 GPS、烟草 GPS、烟草 GIS、公安 GIS、烟草 无线应用等业务管理系统和“湘邮时刻”GPS 系列产品。湘邮时刻 GPS 产品的市 场拓展以长沙市场为基地,辐射全省各地州市,业务范围已经涉及到公安、武警、 军队、出租车、运输、物流、环卫等行业车辆以及私家车辆,“湘邮时刻”品牌正 在广大客户中赢得良好信誉与口碑。 湘邮科技作为“中国邮政第一股”是全国 邮政系统重点科研和技术支撑单位,被国家邮政局认定为“国家邮政局高新技术研 究所”、“国家邮政局科技发展中心”,并率先在全国邮政系统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负责全国邮政的技术支撑工作。公司 2000 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 产业基地长沙软件园骨干企业”,2002 年至 2008 年被国家计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公司先后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获湖南省信息产 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获 CCIC 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 ISO9001-20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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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获信息产业部颁发建设部认定的“国家通信设计甲级资质”, 获建设部认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获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 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等资质证书。2007 年公司研发的 COPOTE 系列数字喷 墨式邮资机系统获“长沙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并被科 技部、财政部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的专利产品“信件分离传动装置”获 “2008 年度长沙高新区发明专利实施奖”, 公司邮资机国产化项目组获“全国青年 文明号”称号;2009 年公司被评为长沙国家高新区“纳税过 2000 万元企业”。 目 前,公司共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55 个,其中有 4 个是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推广项目。 近年来,公司先后有 l3 个项目获部、省科技成果奖,48 个规划设计项目获部、省 优秀设计奖,还有两个项目进入了国家 863 计划。公司已建立了以北京、成都、长 沙、南宁、广州、上海、福建、香港为中心,覆盖周边地区,面向全国的服务网络 体系,技术和市场遍及邮政、通信、金融、政府、教育、公用事业及社区服务等领 域。 公司在岗员工总数 383 人,公司员工大专以上学历 313 人,其中硕士以上 学历 23 人。湘邮科技园占地面积 50 亩,总建筑面积 27222 平米,配套员工生活小 区占地 32 亩,总建筑面积 40000 平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 日持有长沙银行2285.35 万股的股份,湖南湘邮科技2285.35 万股股份数占长沙银 行总股本的1.15%。
(二)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政府部门
(三)潜在的购买者
三、被评估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 基本情况
名 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433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陆仟陆佰叁拾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亿陆仟陆佰叁拾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整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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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 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 公司简介
长沙银行成立于 1977 年 5 月,总行位于湖南省省会、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和优秀旅游城市--美丽的“星城”长沙,拥有包括广州、株洲、常德在内的 31 家分 支机构 67 个营业网点,控股发起湘西长行村镇银行、祁阳长行村镇银行和宜章长 行村镇银行。截止 2011 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到 1237.7 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到 1038.40 亿元,全年利润达到 17.40 亿元,不良率控制在 0.76%以内,资本充足率达 到 13.02%。综合实力稳居长沙同业前三,在全国 140 多家城商行中名列前茅,并荣 膺中国“最具成长力中小银行”。2007 年以来,长沙银行已全面达到银监会确定的 “优秀银行”要求,各项结构性指标基本达到上市银行水平,在中国银监会的权威 排名中始终处在城商行的第一方阵,并被评为当前中国银行业最高等级的二类行。 立行以来,长沙银行累计支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100 多个,中小企业 8000 余家, 个人投资创业 10 多万户,服务长沙及周边地区市民客户 300 多万人。长沙银行不 是长沙规模最大的银行,却是对市政建设支持力度最大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和 市民客户服务最贴心的银行,同时也是全省唯一一家入选纳税 50 强的金融机构, 总部经济的效应日益凸显;作为中联、三一、山河智能工程机械按揭的先行者,长 沙银行更是有力的支持了长沙“工程机械之都”的迅速崛起。
(三)被评估企业财务指标
至2012 年6 月30 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2,827,196.93 万 元,负债总额12,169,191.33 万元,所有者权益658,005.60 万元。公司近三年经 营指标如下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几年利润表
| 单位:万元 | ||||
|---|---|---|---|---|
| 财务指标 | 2012-6-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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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营业收入 | 210798 | 327739 | 227003 | 173125 |
|---|---|---|---|---|
| 营业支出 | 86770 | 154325 | 113388 | 80017 |
| 营业利润 | 124027 | 173414 | 113615 | 93108 |
| 利润总额 | 124601 | 173980 | 113557 | 93454 |
| 所得税 | 13167 | 31956 | 26642 | 15443 |
| 净利润 | 111433 | 142024 | 86916 | 78011 |
| 每股收益 | 0.56元/股 | 0.78元/股 | 0.68元/股 | 0.66元/股 |
(四)在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
2007 年以来,长沙银行已全面达到银监会确定的“优秀银行”要求,各项机构 性指标基本达到上市银行水平,在中国银监会的权威排名中始终处在全国城商行中 的第一方阵。银监会对长沙银行的综合评级为二级,是目前中国银行业中的最高等 级。综合实力在全国 140 多家城商行中排名前列,经营规模在长沙市同业中位居前 三。先后被评为湖南省 100 强企业,纳税 50 强企业和服务业 20 强企业,并被评为 中国“最具成长力中小银行”。全行高管团队和核心人才的主动流失率保持在行业 最低水平,广大干部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谐度和“千心文化”在行业内素有 口碑。
面向未来,长沙银行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以上市银行为标杆,以业务发展和 区域化发展为双驱,以稳健经营和精细管理为保障,以“人才强行”和“科技兴行” 为支撑,致力于打造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品牌银行、湖南零售业的特色银行和长沙政 务业务的主导银行,在未来两到三年内,设立 6 家以上的省内分行,3 家以上的省 外分行,发起成立 7-8 家村镇银行,立足长沙、辐射湖南、走向全国,加速实现区 域性精品上市银行的整体目标。
四、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285.35 万股的股权。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五、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85.35 万股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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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价值,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5.35 万股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六、价值类型和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 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 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 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 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 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七、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2 年6 月30 日,该基准日与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约定 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 格标准。
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充分考虑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以下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的: 1、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人员实际实施现场调查的日期接近,使评估人员 能更好的把握评估对象的状况,以利于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现时价 值;
2、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使 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对拟进行交易的双方更具有价值参考意义,以利于评估结论 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
3、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为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的 会计报告日,使评估人员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评估对象整体获利能力的情况,以利 于评估人员进行系统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等评估工作的开展。
本评估报告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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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八、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 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 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 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 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 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 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 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 5、被评估企业及参考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可信赖的。
6、由于受各种原因限制,我们未能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 估,本评估报告与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再乘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计算的评估价值可能不一致。
九、评估依据
(一)行为文件依据
-
1、评估业务约定书。
-
2、股权转让的会议纪要。
-
(二)法规依据
-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 36 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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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行细则》;
-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协[2003]18 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
-
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2004]134 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
-
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4、财企[2004]20 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
基本准则》;
-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189 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
-
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三)取价依据
-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2011 年度审计报告,2011
-
年6 月份和2012 年6 月份报表;
-
2、wind 资讯金融终端;
-
3、《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 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 社2004 年
出版);
-
4、《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 版)([美]Copeland,T.等著, 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年出版);
-
5、《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美]布瑞德福特康纳尔著, 张志强,王春香译);
-
6、《企业价值评估中股权缺乏流通性减值折扣研究》,赵强,苏一纯著;
-
7、《国有股权转让折价:流动性限制与控制权收益》江峰著;
-
8、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参考资料。
十、评估方法
— 《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有关评估 准则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 本法。本次评估为部分股权价值评估,且为非控股股东,我们未能对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无法按成本法、收益法对被评估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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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估来确定该部分股权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将估值对象与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并对比较因素进行 修正,从而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它属于间接方法。市场法通常可分 为相对指标比较法和案例比较法。由于难以收集案例的详细资料及无法了解具体的 交易细节,因此案例法较难操作。而相对指标比较法,由于指标数据的公开性,使 得该方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使用市场法估值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跃 的资本市场;市场案例及其与估值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是采用相对指标 比较法对标的权益或风险证券等的价值估算,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 况,选取某些公共指标如市净率( PB )、市盈率( PE )等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通过对估值对象与可比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 得到估值对象的市净率( PB )或市盈率( PE )等,据此估算估值对象的价值。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特点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历史交易案例的特点, 我们对国内银行类上市公司市净率( PB )、市盈率( PE )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 市净率( PB )指标更适合长沙银行股权的估值。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的相对指 标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市场法基本思路是,根据调查取得的银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进行分析计 算,得到评估基准日银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平均数;以基准日长沙银行财务 报表净资产与上述市净率相乘得到基准日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以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乘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占比例,再考虑少数股权折价(非控 股权折价)和流动性折价得到本次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285.35 万股权价值。 计算公式为:
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 可比公司的市净率( PB ) × 企业基准日净资产 × 流动性折价。 少数股权评估价值 = 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 股权数量所占比例 × ( 1- 少数股权折价 (非控股权折价))
十一、评估程序
我们接受委托后,先通过公开的资料了解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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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产评估工作计划,资产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的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制 订资产评估的实施方案。
(二)评估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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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搜集和了解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相关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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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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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确定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评估对象进行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 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草稿,根 据委托方意见,进行必要的合理的修改,经公司三级复核程序后,向委托方提交正 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二、评估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5.35 万股,股权评估值 9188.70 万元。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敬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重点关注。
1、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 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 估,本评估报告与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再乘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转让的股权份额计算的评估价值可能不一致。
3、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 的现行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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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 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 续经营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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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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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不变的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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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评估采用的相关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已经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告,本次 评估假设这些数据是真实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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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对象于公开市场的股权评估值仅供委托方在资产处置时参考,并非是 对评估对象成交价格的保证,对其处置行为的可实现性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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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一)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报告提交日,没有对评估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期后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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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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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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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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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 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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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 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五、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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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的作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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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项目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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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计算起,至 2013 年 6 月 29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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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报告是应委托方要求,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作,评估结论仅供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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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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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本报告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2 年 7 月 23 日。
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Ο 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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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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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证明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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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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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方及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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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及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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