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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Baili Engineering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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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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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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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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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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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4,860.00 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 年4 月21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6] 896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湖南 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6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7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06,91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 年5 月11 日到账后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6] 01650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6 年5 月4 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4,860.00 万元用于“技 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5,831.00 万元用于“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流动资金项 目”。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项目为“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按照原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860.00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 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69.81万元。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与发展规划需要,拟终止将募集资金用于“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归还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769.81万元。公司拟将该 项目全部募集资金4,8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百 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原“江苏南大紫金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 10月11日更名为“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实 收资本:其中2,860.00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剩 余2,000.00万元拟增加百利锂电实收资本。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对技术中心进行升级建 设、添置研发活动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司技术中心的研发实力, 改进与优化现有工程技术,开发形成满足开展工程设计的工艺包;其次,公司将通 过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己内酰胺生产成套 技术;另外,根据公司制定的研发计划及研究内容,公司将选择“丁烷–丁烯脱氢 制丁二烯中试研究项目”以及“聚甲醛先进技术中试研究和高端牌号开发项目”开 展相关试验与技术研究。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860.00万元,具体包括:研发费用(包括技术研究开发费、 研发人员费及委托测试费等)投入3,580.20万元,购买技术中心升级所需软件、硬 件以及交通设备、办公设施929.80万元,办公楼改造费用350.00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69.81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方面,为快速有效地抓住市场机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陆 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基础研究和建设部分的投入,且 取得了重要的技术成果,自2011年以来获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另
一方面,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原“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相关中试研究项目 已不再满足市场的需要。经对目前市场情况的综合分析,公司拟终止 “技术中心 升级建设项目”中的中试研究项目,并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择机进行其他中试 项目的建设,以开发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工艺包。
鉴于以上情况,为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慎 重研究决定,拟终止将募集资金用于“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归还 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769.81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4,860.00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增加百利锂电实收资本。其中,对百利锂电增加的实收资 本主要用于其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包括对锂电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改进优 化、对锂电材料智能化生产线的全面升级以及对锂电材料产品链的拓展。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虽拟将变更,但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 的重视和持续投入不会改变。后续,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对“技术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的投资支出。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工程技术和工艺包的研究,把技术创 新放到头等的地位。公司将在现有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力度,通过 自主开发,改进与优化现有工程技术、延伸现有业务的产品链,开发满足开展工程 设计业务要求的工艺包,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适当拓宽业务范围,开发相对成 熟的新技术。
三、变更后的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与发展规划需要,拟终止将募集资金用于“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归还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769.81万元。公司拟将该 项目全部募集资金4,8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增加百利锂电实收资本: 其中2,860.00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剩余 2,000.00万元拟增加百利锂电实收资本。
百利锂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生产设备的研 发、设计、集成、销售与服务,为新能源材料制造厂商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百利锂电占据锂电池材料智能生产线集成70-80%的份额,具备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其管理团队在研发、生产、销售和质量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根据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7]01650192 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 年8 月31 日,百利锂电总资产11,823.67 万元,净资产 1,766.45 万元,2017 年1-8 月实现营业收入4,467.37 万元,净利润529.58 万元。
百利锂电目前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1,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增 加百利锂电实收资本后,其实收资本增至3,000.00 万元。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行性分析
1、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 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及 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有助于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 的利益。
2、百利锂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百利锂电在行业内积累 了丰富的行业业绩和专有的技术力量,在国内的锂电池材料生产线的设计与制造领 域占据优势地位。随着新能源产业持续景气带动锂电池材料产能的迅速增长,百利 锂电的业务规模必将得以快速发展。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增加百利锂电实 收资本,将为百利锂电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 长远规划。
五、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变更后的部分投资项目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服务于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上述行业的景气度与世界能源价格、 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联度较高,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 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到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能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具有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产生对百利锂 电盈利能力提升效果不如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加大技术研 发投入,关注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的变化,顺应国家新能源政策新环境,减轻市场 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带来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事宜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 可有效实施。本次变更系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及市场环境做出的,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报备文件
(一)百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百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三)百利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利科技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 查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