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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Speed Wireles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25, 2012

55321_rns_2012-05-25_ca91939b-0d8b-4fe0-acfc-fac6eddaeb0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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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 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 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 会(下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 化实施细则》。

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信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2.43 倍( 2012 年 5 月 2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对应的 2011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7.63 倍,略高于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2,63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33,383.35 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 需金额 10,746.35 万元,超出比例为 47.47% 。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 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发行人” 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334.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 502 号文核准。本 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红塔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 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硕贝德”,申购代码为“ 300322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334.5 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50.12% ,即 1,17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 T-3 日)完成。发行人 和红塔证券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成长性、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0 元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8.6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 ) 37.6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3 )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17,082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 14.6 倍。

5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 33,383.35 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等相关情况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在《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 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 ( www.speed-hz.com )查询。

6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 、回拨安排: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 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 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 方式进行配售。

( 2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 3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上初步中签率 2 倍至 4 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10% 的股票( 233.45 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4 倍时,从网下向网上 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20% 的股票( 466.9 万股)。

( 4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下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 5 )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 117 万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重新计算中签号码个数,通知摇号机构按该中签号码 个数进行摇号;不足 117 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号 码中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网下投资者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8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 14.30 元的报价)的股 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 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 2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 9:30 至 15:00 。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 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 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 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322 ”。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528 日( T 日)当日 15:00 之前, T-1 日 到账及 T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 意资金到账时间。

( 3 )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 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 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配 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 定收款账户。

( 4 )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申购资 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 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 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 6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红塔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 结果后,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 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 117 万股)依次 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 量除以申购单位,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 117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 7 )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 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摇号中 签结果和配售结果等重要信息。

( 8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周一)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

( 2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11,000 股。

( 3 )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

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4 )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 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0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 2 )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170 万股;

( 3 )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 购不足。

(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1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 站( www.speed-hz.com )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硕贝德 指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塔证券
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334.5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164.5 万
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
方式发行1,170 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投资者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
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以及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个人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于2012年5月23日(T-3日)12:00前已向中国证券业
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为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与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
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
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
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
等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指2012年5月28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
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
日期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012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3 日为初步询价日,截至 2012 年 5 月 23 日( T-3 日)下午 15:0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 收到并确认由 49 家询价对象代理的 79 家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期间累计投标结果,并综合参 考公司基本面及成长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0 元 / 股,具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分析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超额认购 倍数,统计如下: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万股) 累计申购 认购倍数 对应11 年摊薄
后市盈率
17.1 585 585 0.5 45.00
16.5 1170 1755 1.5 43.42
16 585 2340 2 42.11
15.8 702 3042 2.6 41.58
15.6 117 3159 2.7 41.05
15.51 234 3393 2.9 40.82
15.5 4680 8073 6.9 40.79
15.3 5850 13923 11.9 40.26
15.2 1638 15561 13.3 40.00
15 117 15678 13.4 39.47
14.38 234 15912 13.6 37.84
14.3 1170 17082 14.6 37.63
14.1 234 17316 14.8 37.11
14 2106 19422 16.6 36.84
13.88 234 19656 16.8 36.53
13.8 234 19890 17 36.32
13.65 585 20475 17.5 35.92
13.6 1755 22230 19 35.79
13.5 1404 23634 20.2 35.53
13.1 234 23868 20.4 34.47
13 4680 28548 24.4 34.21
12.9 1638 30186 25.8 33.95
12.6 234 30420 26 33.16
12.5 468 30888 26.4 32.89
12.3 234 31122 26.6 32.37
12.2 936 32058 27.4 32.11
12.1 117 32175 27.5 31.84
12 2106 34281 29.3 31.58
11.6 1404 35685 30.5 30.53
11.5 1638 37323 31.9 30.26
11.4 117 37440 32 30.00
11.3 585 38025 32.5 29.74
11.1 234 38259 32.7 29.21
11 702 38961 33.3 28.95
10.4 468 39429 33.7 27.37
10 1287 40716 34.8 26.32

注:摊薄后发行市盈率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为 17,082 万股,对应的网下 超额认购倍数 14.60 倍,对应 2011 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 37.63 倍。

(二)按询价对象分类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情况明细表

询价对象
类型
配售对
象数量
申报价格
区间(元)
平均价格
(元)
加权平均
价格(元)
配售对象报
价中位数
(元)
申购数量
占比(%)
基金公司 53 10-15.8 13.05 13.85 13 67.24
证券公司 15 11.3-17.1 13.52 13.76 13.60 17.24
财务公司 3 11.5-14 12.33 11.69 11.50 3.74
信托公司 6 10-16.5 12.85 13.94 12.60 8.05
保险公司 -- -- -- -- -- -
QFII -- -- -- -- -- --
推荐类询价
对象
2 11.1-14.3 12.50 13.64 12.10 3.74
总体 79 10-17.1 10.74 13.75 13 100.00

所有股票配售对象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中位数分别为 13.75 元 / 股、 13.00 元 / 股。基金公司配售对象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中位数分别为 13.85 元 / 股、 13.00 元 / 股。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高于上述四个统计值。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为无线通信终端天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综合产业链与 应用市场来看,发行人与信维通信等 4 家公司均为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企业; 从产业链环节看,信维通信与发行人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 4 家可比上市公司 2011 年市盈率均值为 58.93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对应的 2011 年摊薄后 市盈率为 37.63 倍(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2 年 5 月 17 日)。

市盈率为37.6 3倍(数据来 源:WIND资讯, 数据截至2012年 5月17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价(元) 2011PE 2012 预测PE
002446.SZ 盛路通信 11.60 127.40 55.00
300083.SZ 劲胜股份 12.00 36.87 19.74
300115.SZ 长盈精密 22.63 36.73 23.18
300136.SZ 信维通信 19.65 34.73 23.33
平均值 16.47 58.93 30.31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 2,334.5 万股的发行股数和 14.30 元 /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33,383.35 万元,发行人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 金进行三方监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334.5 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17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12%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 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30 元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8.6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 ) 37.6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3 )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17,082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 14.60 倍。

(四)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2012528 日( T 日) 9:30-15:00 ;有效 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五)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2528 日( T 日)( 9:30-11:3013:00-15:00 );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8 2012516
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7 2012517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6 2012518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5 2012521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2012522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 2012523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 2012524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12525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2528
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2012529
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2012530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
周三 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2012531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及 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 确定原则如下:

( 1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红塔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 结果后,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 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 117 万股)依次 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 量除以申购单位,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 117 万股股票。

( 2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 3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刊登《惠 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

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二)网下申购缴款

1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信息

本次发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共 79 家,其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数量为 22 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17,082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 量。

本次发行价格 14.30 元 / 股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为 17,082 万股,对应的网下 超额认购倍数 14.60 倍,对应 2011 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 37.63 倍。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 应申购量参与申购,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配售对 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 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 、缴纳申购款

( 1 )申购款的数量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 × 有效申购数量

( 2 )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 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 ” 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 B001999906WXFX300322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 资金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当日 15:00 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19009893059705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 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与交收”查询。

( 3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 、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 1 )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配售对 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 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 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 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 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 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 对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 2 )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 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 3 )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所有。

(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 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无锁定期。

( 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 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6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 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 7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 项法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 2012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164.5 万股

“ 硕贝德 ”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 卖方 ” ,以 14.30 元 /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 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 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 、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

  • 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 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1 、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 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2 、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11,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 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 、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 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 均视为无效申购。

  • 4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

  •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 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 “ 硕贝德 ” 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

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硕贝德”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2 年 5 月 28 日( T 日,周一,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网上实 际发行量为 1,164.5 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网上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 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 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 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 T+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 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 、 2012 年 5 月 29 日( T+1 日)和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共两个交 易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 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 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 、 2012 年 5 月 30 日( 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3 、 2012 年 5 月 31 日( 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 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 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

4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1 、发行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坤华

  • 住 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 SX-01-02 号

电 话: 0752 - 2836716

联系人:孙文科

  • 传 真: 0752 - 2836145

  •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七层 708A

电 话: 010-66220682 、 66220009-6104

联系人:卢文浩、蒋叶琴、丰涛、赵学颖、宋雪婷

发行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