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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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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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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天马 股票代码:002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 4 层 11 室 07 号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信息路 18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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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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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经披露的事项之外,本次交 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12 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未 清偿债务的情况及履行情况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15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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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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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ST天马/上市公司 | 指 |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喀什星河 |
指 |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方正证券 | 指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最近一次即2016年12月3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二)》至 今,其合计持有*ST天马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约24.6248% |
| 本报告书 | 指 |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 股份 | 指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 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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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名称 |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310032888433X0 |
| 法定代表人 | 徐悦 |
| 注册资本 | 5000 万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15-06-02 |
| 注册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 厦4 层11室07 号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投 资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 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北京海淀区信息路18号 |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 住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身份证号 |
|---|---|---|---|---|---|---|
| 徐悦 | 经理/执行 董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3711021984* * |
| 徐浩瀚 | 监事 | 男 | 中国 | 山东 | 否 | 3711021995*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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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与相关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先后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强制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0,074,800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0%,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与方正证券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违约纠纷,方正证券通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将于2021年1 月4日-2021年7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减持喀什星河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不超过3,175万股(以下简称“减持计划”),除后续继续实施该减持 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明 确计划,但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均被债权人设定质押或质押式 回购交易安排,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因债权人的执行意愿, 继续通过被动减持的方式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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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通过司法强制执行和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喀什星河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 股 |
356,000,000 | 29.6238% | 60,074,800 | 4.999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喀什星河因与相关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先 后被司法拍卖或强制减持。自喀什星河于最近一次即 2016 年 12 月 3 日披露《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二)》至今,其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约 24.6248%,历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喀什星河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 250,973,000 股股 票,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0.8842%,拍卖成交价格 499,868,160.00 元;
(2)2020 年 9 月 18 日,喀什星河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 30,000,000 股股票, 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4964%,拍卖成交价格 66,000,000.00 元;
(3)2020 年 12 月 7 日,喀什星河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 11,527,000 股股票, 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592%,拍卖成交价格为 2,511,5080.00 元;
(4)2021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4 日,喀什星河被方正证券强制执行,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喀什星河被动减持 490,440 股股票,减持数量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08%;
(5)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喀什星河被方正证券强制执行,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喀什星河被动减持 2,934,800 股股票,减持数量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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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被质押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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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变动日期 | 股份性质 | 变动方向 | 变动数量(股) | 价格区间 (元/股) |
|---|---|---|---|---|
| 2020年9月18日 | 无限售流 通股 |
减少 (强制执行) |
30,000,000 | / |
| 2020年12月7日 | 减少 (强制执行) |
11,527,000 | / | |
| 2021 年2 月2 日 -2021 年2 月4日 |
减少 (强制执行) |
490,440 | 1.98~2.03 | |
| 2021 年2 月5 日 -2021 年3 月16日 |
减少 (强制执行) |
2,934,800 | 1.86~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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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经披露的事项之外,本次 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 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 未清偿债务的情况及履行情况
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和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及其关联方在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4 月期间存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形。喀什星河、徐茂栋以及徐州睦德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作为共同承诺方,于 2019 年 3 月 9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共同向上市公司出具《承诺 函》、《承诺函 2》、《承诺函 3》及《承诺函 4》,承诺共同消除喀什星河和徐茂栋 先生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因未清偿债务情形对上市造成 的损失及潜在损失。
1、资金占用金额的确认
根据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喀什星河、徐茂栋和徐州睦德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承诺函 2》和《承诺函 3》,上市公司确认因实际损失形成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债权金额 237,875 万元,因潜在损失预估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 80,422 万元,合计金额 318,297 万元。
2、资金占用清偿的履行情况
(1)2019 年履行情况
2019 年 4 月 3 日,上市公司收到徐州睦德代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偿还部分 占用资金或孳息的款项合计 91,349,971.82 元。
(2)2020 年履行情况
①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市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的议案》,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喀什耀灼)收购徐茂栋控制的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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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的 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本次关联交易作价 1,5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 的价款由喀什星河代喀什耀灼向星河互联支付,并等额冲减喀什星河应当履行的 偿付义务额。
据此,公司收回由喀什星河偿付的该期资金占用款项 1,500 万元。偿还方式 系等额资产。
②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市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全 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附 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 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的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6%财产份额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1%财产份额 的议案》,上市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徐州德煜)拟收购徐州睦德控制的 4 家股权投资平台的股权或财产份 额。本次关联交易作价 22,546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款由喀什星河代徐州德 煜向徐州睦德支付,并等额冲减喀什星河应当履行的偿付义务额。本次交易实质 系徐州睦德履行代偿义务 22,546 万元,代偿方式为等额资产。
据此,上市公司收回由徐州睦德偿付的本期资金占用款项 22,546 万元。偿 还方式系等额资产。
③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收到徐州睦德代喀什星河支付的资金占用返 还款项 18,300 万元,徐州睦德履行 18,300 万元的代偿义务的方式为货币资金。 以上三项合计清偿资金占用额度为 42,346 万元。
(3)2021 年履行情况
2021年3月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全资附属机构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机构控制的资产 的议案》。本次交易价款合计67,627.09万元,其中,本次交易价款中对应喀什星 河、徐茂栋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59,867.03万元由喀什星河代付,徐州睦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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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徐州隽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付款安排;本次交易价款中 对应未来可能形成喀什星河、徐茂栋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627.77万元 系徐州睦德主动提前向上市公司履行代偿义务。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相关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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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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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徐悦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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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徐悦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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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 称 |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 路202号 |
| 股票简称 | *ST天马 | 股票代码 | 002122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 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 浙商大厦4层11室07号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否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 公司发行的新股□法院裁定 ☑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356,000,000 持股比例:29.6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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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95,925,200 有权益的股 变动比例:24.6248%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6 个月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请,详见 在二级市场 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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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
是□否□ 在喀什星河及徐茂栋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存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形。喀什星河、徐茂栋和徐州睦德共同向上市公 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函2》、《承诺函3》和《承诺函4》,承 诺共同消除因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因未清偿 债务情形对上市造成的损失及潜在损失。 上述损失及潜在损失的确认及实际偿付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及履行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徐悦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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