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25, 2018

54178_rns_2018-05-25_580e990e-671a-4c00-923a-a9d137974ff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08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 月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喀什耀灼”)拟以人民币7,035 万元向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仁文经贸”)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纵信息”)4.2%股权;以人民币15,075 万元向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盈盛捷耀”)收购其持有的云纵信息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4 月28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6)。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1、目前云纵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中,股东仍为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创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转让。”

为顺利完成上述本公司收购云纵信息股权的相关交易,喀什耀灼已于2018 年5 月14 日发函至苍穹创业、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要求其尽快提议并促使云 纵信息召开股东会,确认苍穹创业与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以及盈盛捷耀、仁文经贸成为云纵信息股东或由云纵信息其他股东按《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喀什耀灼发函至云纵 信息,要求其尽快召开股东会,确认苍穹创业与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以及盈盛捷耀、仁文经贸成为云纵信息股东或由云纵信息其他股东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公司董事会现收到喀什耀灼与仁文经贸、盈盛捷耀签署的《资产收购意 向书》,经问询相关部门,目前,公司已向盈盛捷耀及仁文经贸支付全部股权转 让款。

3、经问询相关部门,公司获悉云纵信息正在筹划境外上市,正在搭建VIE 架构,上市公司拟通过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孙公司“Galaxy Internet Technology (HK) Limited”持有云纵信息的境外股权,目前拟申请ODI 资质,是否获批或批 准时间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于2018 年 5 月 4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问询函》 (浙证监公司字[2018]80 号),鉴于喀什耀灼收购北京云纵的交易定价是否公 允均尚未明确,浙江证监局建议公司暂停上述交易,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再进行交 易。公司已向浙江证监局就《上市公司监管问询函》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 公司尊重监管部门意见。

上述交易后续如有进展,我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