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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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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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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浙江天 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日常运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进 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和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 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为浙江天马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该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12 月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4%。

2、同意公司为齐重数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门支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该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2%。

公司本次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6%。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1、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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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5 月30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叁仟万元

住所:德清县雷甸镇运河路8 号

经营范围:轴承及配件(含耐磨钢球、耐磨滚子)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 口业务。(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天马100%股权。浙江天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7331
总资产 1,611,651,065.26 1,567,293,114.67
总负债 885,269,910.11 813,106,306.40
净资产 726,381,155.15 754,186,808.27
项目 2016 年度 20171-3
营业收入 565,804,845.24 197,831,022.97
利润总额 44,706,847.10 33,036,544.17
净利润 39,239,560.81 26,354,713.89

注:以上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概况

公司名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7 月12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伟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肆仟肆佰陆拾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66 号

经营范围:加工中心、数控机床、普通机床、数控成套设备、重大机械装备、 核能辅助机械装置、数控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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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的批准文件执行);冶 金 、矿山设备 制造,机床及机械设备大修、改造,结构件焊接;废旧金属回收; 普通货物运 输 、吊装搬运服务、汽车整车修理(以上三项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齐重数控 95.59%股权,齐重数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7331
总资产 2,324,988,960.75 2,311,962,330.73
总负债 768,402,300.77 784,052,082.41
净资产 1,556,586,659.98 1,527,910,248.32
项目 2016 年度 20171-3
营业收入 249,890,048.84 52,748,668.96
利润总额 -131,705,168.23 -28,676.411.66
净利润 -128,991,242.73 -28,676.411.66

注:以上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分别为浙江天马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齐重数控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相关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 人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 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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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 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 于子公司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累积提供担保总额为 0 元,除了对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以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逾 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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