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4, 2016
54178_rns_2016-08-04_2f781608-139b-442e-b1cc-46d6d2ef4db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8 月3 日收到杭 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搬迁补偿款27,700 万元。收到此笔 搬迁补偿款后,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 部上塘分指挥部和公司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涉及的搬迁补偿款已全部 收回。
一、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 年9 月27 日刊登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020)。2014 年1 月2 日刊登了《关于本部搬迁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025),2015 年7 月11 日刊登了《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52),2016 年6 月29 日刊登了《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3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部搬迁补偿款合计为632,202,800.00 元。本次收到搬迁补偿款27,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部搬迁补偿款已 全部收回。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部搬迁已于2013 年年底完成,本次收到的补偿款,对公司2016 年度当期 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最终须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4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6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