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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an 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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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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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4 号文核准,浙江天马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天马股份本次发行 2,500 万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795.52 万元,已于 2009 年 2 月 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 具浙天会验〔2009〕第 9 号《验资报告》。
天马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6,196.7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天马股份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天马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 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天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完工,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 6,196.74 万元。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 益,降低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从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天 马股份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天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认为:天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完工,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天马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天马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 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保荐机构同意其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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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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