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Feb 23, 2009

54178_rns_2009-02-23_5182e2a1-10d9-4950-bae7-c19eaa1c0bd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于2009年2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66,672.34万元自筹资金的事项。

作为天马股份2008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 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天马股份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部分先期投入。根据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 至2009年2月5日,天马股份已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66,672.34 万元。

2009年2月22日,天马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66,672.3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国信证券作为 天马股份的保荐人,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天马股份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天马 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的有关规定,因此,国信证券同意天马股份实施该等事项。

1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王 颖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2 月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