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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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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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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认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调整和增加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追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以2018年1-6月的实际发生额为依 据制定,并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追认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和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18年1-6月已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 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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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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