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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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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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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徐茂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徐茂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徐 茂栋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徐茂栋先生的辞职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徐 茂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关于选举陈国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国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陈国民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且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作为公司董事长的 条件和职责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长的岗位。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陈国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三、关于聘任岳士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岳士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履行职责。

四、关于聘任贾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 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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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贾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刘会林、陈晓东、俞丹平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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