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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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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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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独 立意见
1、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7]0480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 字[2017]328号)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 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了公司业务的转 型升级,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转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截至本次收购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本 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本次收购事项。
二、关于提名陶振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赵路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同时辞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 陶振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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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经审阅陶振武先生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陶振武先生 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 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陶振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云龙、陈丹红、丁海胜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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