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14, 2017

54178_rns_2017-08-14_9fb383f2-2ba0-4820-8789-9a5862a2c39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独 立意见

1、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7]0480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 字[2017]328号)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 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了公司业务的转 型升级,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转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截至本次收购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方,本 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本次收购事项。

二、关于提名陶振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赵路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同时辞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 陶振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经审阅陶振武先生的相关资料,董事候选人陶振武先生 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 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陶振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云龙、陈丹红、丁海胜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