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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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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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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 年7 月2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 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傅淼先生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 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098)。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 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098)。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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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暨股 票复牌的公告》(2017-100)。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7-101)。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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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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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原规定:
第3.03 条 董事会召集临时会议,需在五日前通知董事,如有本规则规定的 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副董事长不 履行职责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主持会议。 修改为:
第3.03 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 真、电子邮件、电报或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召开日 3 个工作日前;但是,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发 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如有本规则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临 时董事会;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 责召集、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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