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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Oct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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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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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详细了解、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关联方 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公司与关联方重新签订的附条件生 效股份认购合同,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会议审议、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 有效。

  •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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