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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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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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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要求,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 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剂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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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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