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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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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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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马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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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 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与当前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 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较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 进行,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要求。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其中: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重要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7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77%。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发展战略、组织架构 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业务流程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 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层面(财务 报告、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 及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章程》、天马股份《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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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在主要方面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 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非一般性文字描述错误);3)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等错报;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5)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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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1) 未依照现行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和财务报告控制相关的其他控制 一般缺陷 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直接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1)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3) 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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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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