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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Forbon Technology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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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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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 2020 年1 月 1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0年3月6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20 年4 月 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
1.《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审计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10.《2020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16.《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18.《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
| 析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2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20 年5 月 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 |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0 年7 月 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 |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
| 2020 年8 月 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0年10月 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1.《2020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 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体监事认为 2020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没有发现募集资金 违规存放和使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 未超出的预计范围,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核查后认为:公司除为子公司进行担保外, 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 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此之外,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 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八)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公司监 事会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调整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 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 的决策过程,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保证资金合规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及 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