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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Forbon Technology Co.,Ltd. — M&A Activity 2015
Aug 4, 2015
55377_rns_2015-08-04_03a08f52-75d5-40c3-b29e-a86bdad2f822.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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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通过其间接在荷兰设立的 子公司Forbon Technology Netherlands B.V.(以下简称“Forbon Netherlands”) 以现金方式收购 Holland Novochem B.V.(以下称“荷兰诺唯凯”)55%股权(以下 统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现金购 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现发表事先 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通过其间接在荷兰设立的子公司Forbon Netherlands 以现金收购 荷兰诺唯凯55%股权。本次交易后,荷兰诺唯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提供资料详实,并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3、公司本次交易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 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交易将直接增厚公司业绩,同时将与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业务契合 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秀成、张慧德、陈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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