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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Forbo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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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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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 可连聘连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

  • 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 (五)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 (六)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七)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 (八)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十)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十一)总经理有权决定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 并会计报表计算)1%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融资等事项,但在同 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 对值的3%;

(十二)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职、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三)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四)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 司的项目投资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包括资产的抵押、质押、资金拆借、委托管理、资产购买、租赁、出售和许可使用 等);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七)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八)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 力;

(十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 策的科学性和稳健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

  • 出建议;

  • (五) 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

  • 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 (六) 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 并承担相应责任;

  • (七) 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 (八)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职权:

  •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 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董事会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统筹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四)参与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 或成本标准;

(五)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 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

(六)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 会议;

(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 实性;

(八)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 责任;

(九)就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十)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负相应 责任;

(十一)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就公 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提供分析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十二)参与公司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 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营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十三)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 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十四)沟通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负责资金的筹集、周转和调度,及流动资 金的管理,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金融支持;

(十五)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十六)负责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精 神;

(十七)完成总经理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 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 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 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 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后,对需要向董事会或监事会 通报的,应及时予以通报;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应以专题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报 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总经理在处理紧急状态下发生的且必须当即决策的公司重大事 项时,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应在事后向总经理办公会全体会议报告处理结果,并 在会议纪要中作专门记载。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为加强组织协调,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经营方针的落实,公司成 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组成的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经总经理提名,总经 理办公会可以增补其他人员。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办公会全体成员,总经理认为必 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 即召开经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 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或其他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议事内容为:

  • (一)制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 (二)制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三)研究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 (四)讨论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 (五)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公司经营层权限内的人员任免事项;

(七)各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调整等事项;

(八)工作布置、检查以及情况通报;

(九)总经理认为必要的、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及表决程序

(一)总经理办公会会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议案、议程及出席范 围经总经理审定后,应于会议前2 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二)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可由分管职能部门的副总经理提 出建议,报总经理审定;

(三)重要议题讨论书面材料应与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预审,出 席会议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有过半数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总经 理应就有关事项充分征求其他成员的意见,而后独自作出决定;

(五)总经理办公会全体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 定并决定发放范围,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5 年。对会议作出的重 要决定由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或其他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根据需要以文件或 通知的形式下发。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全体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 案由公司保存,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要求确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讨论事项;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第六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逐步建立经 营者激励机制。

第二十五条 对总经理的具体考核与奖励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 订。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 具有法定资格、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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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