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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Forb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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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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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富邦股份”)的独立董 事,2020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席 7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情况: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
|---|---|---|---|
| 7 | 0 | 0 | 否 |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0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地给出合 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 独立意 见类型 |
|||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独立意见名称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
2020年1月10日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 |
2020年3月6日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 |
2020年4月25日 | 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员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独立意见 |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
2020年5月19日 | 1、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2020年7月24日 | 1、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2020年8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2020年10月15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和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按照《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的资金往 来、募集资金的使用、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查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在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 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 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0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1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喻景忠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