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ubei Forb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5377_rns_2021-04-26_c5309f60-46d7-43a9-aaf3-4caee83127a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 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 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 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 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 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 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 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保持一致,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七、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补充审议的 2018、2019 年度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影响已消除, 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 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及新增关联方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武汉禾大、武汉盘古、湖 南湘渝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双方均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及 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严格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 picture [411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