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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OTI Micr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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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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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68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54,909,795.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3,490,205.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 [2022] 3-3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4,549,084.98 元。

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58,400,000.00
减:券商承销保荐费 32,990,000.00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425,410,00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6,545,237.4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6,418.80
减:银行手续费 935.00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4,431,161.37
募集资金余额 404,549,084.9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 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云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万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 设立了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相关规定,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余额
234,528,770.05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昌分行
云集支行
717902380610919 234,528,770.05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万江支行
2010020829200888869 100,011,564.93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东城
支行
717902380610188 70,008,750.00
合 计 - 404,549,084.9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 4,431,161.37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 [2022]3-41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6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0,349.02 40,349.0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学产品生
产基地建设项
38,000.00 28,349.02 0 0 0 2024 年5 月31 日 0 不适用
2、光学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7,000.00 5,000.00 0 0 0 2024 年5 月31 日 0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
7,000.00 7,000.00 0 0 0 - 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52,000.00 40,349.02 0 0 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52,000.00 40,349.02 0 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4,431,161.37 元
(不含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1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以银行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
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备注: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光学研发中心项目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 司代建,后续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装修、设备采购等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目前该两个募投项目的厂房正在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