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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OTI Micro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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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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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 证上〔2021〕919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 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2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 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 具体内容如下: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发行人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或“东方投行”)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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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92 元 / 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 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1:30 , 13:00-15:00 ;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 T+2 日)公 告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 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5 月 17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 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2 年 5 月 12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上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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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 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 属于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分类编码 C39 ),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2.22 倍(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 T-3 日)。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06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2,00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840.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 5,490.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0,349.02 万元。发行人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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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80 号 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 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田微”,网上申购代码为“301183”。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 ” 公司所处行业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9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9.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0.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6.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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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 32.22 倍(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T-3 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5,840.00 万元,扣除预计 发行费用约 5,490.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0,349.02 万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在招股 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0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2)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且在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 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 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 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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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 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 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 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 ” “ ” 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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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 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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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公司、东田微 | 指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 方投行 |
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 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投资者 | 2022年5月1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5月11日(T-2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2年5月13日 |
| 《发行公告》 | 指《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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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22.92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 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2.92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9.8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0.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6.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 1 、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 1 )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 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22 倍;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4.3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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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06 倍,不超过 2022 年 5 月 1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2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 为 31.65 倍,高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滚动市盈率 24.36 倍。
A 、发行人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的原因
- ① 近期股票市场波动影响导致行业滚动市盈率大幅下降
今年以来,A 股市场出现较大波动
==> picture [376 x 1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244.00
3,044.00
2,844.00
2,644.00
2,444.00
2,244.00
创业板指 万得全 A 深证成指
----- End of picture text -----
今年以来,A 股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市场信心受挫,主要是受俄乌冲突、美 联储加息以及近期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内外部因素交织共振, 市场存在一定的过度反应。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A 股市场经历 了显著回调,创业板指下跌 29.96%,万得全 A 下跌 21.75%,深证成指下跌 26.22%。
| 2022/1/4 | 2022/5/10 | 涨跌幅 | |
|---|---|---|---|
| 创业板指 | 3,250.16 | 2,276.35 | -29.96% |
| 万得全A | 5,907.19 | 4,622.09 | -21.75% |
| 深证成指 | 14,791.31 | 10,912.74 | -26.22% |
受近期股票市场表现影响,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市 盈率水平大幅下降: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C39 行业“1 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由 49.99 下滑至 32.22,跌幅达 35.55%;“1 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由 35.67 下滑至 24.36,跌幅为 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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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
2022/1/4 | 2022/5/10 | 涨跌幅 |
|---|---|---|---|---|
| 1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 49.99 | 32.22 | -35.55% | |
| 1 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 35.67 | 24.36 | -31.71% |
近期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短期内对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行业市盈率水平造成巨大影响,导致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大幅下滑。
②发行人 2021Q2-Q4 及 2022Q1 业绩有所下滑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审阅报告,发行人 2021Q2-Q4 及 2022Q1 经营业绩同比下降,具体变动数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营业收入 | 同比变动 |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同比变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扣非归母净利润”) |
同比变动 |
| 2021年 | 40,344.16 | -11.91% | 6,914.06 | 1.99% | 6,100.50 | -6.09% |
| 2021Q1 | 11,105.60 | 91.76% | 1,763.27 | 276.11% | 1,665.76 | 348.81% |
| 2021Q2 | 10,137.27 | -9.41% | 1,978.42 | -3.02% | 1,852.81 | -14.01% |
| 2021Q3 | 8,556.82 | -44.56% | 1,445.83 | -24.82% | 1,094.92 | -39.91% |
| 2021Q4 | 10,544.47 | -21.21% | 1,644.78 | -29.92% | 1,487.01 | -30.77% |
| 2022Q1 | 10,003.24 | -9.93% | 1,433.31 | -18.71% | 1,358.87 | -18.42% |
如上表所示,受芯片供应紧张、欧菲光业务规模大幅下降以及发行人上半年 市场竞争策略调整不及时所致,发行人 2021Q2-Q4 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扣 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相应抬升发行人滚动市盈率的数值。
随着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不利因素逐步缓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已经较第三季度分别环比增 长了 23.23%和 35.81%,在 2021 年发行人对欧菲光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约 8,400 万 元的情况下,发行人实现了对其他客户销售额的增长,有效弥补了对欧菲光收入 规模大幅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 2021 年营业收入总额下降了约 5,400 万 元。
发行人 2022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第一季度下降了 9.93%,主要原 因系:1、2021 年第一季度收入基数较高:通常情况下,由于受春节假期、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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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新机型发布较少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第一季度的销售收入规模低于其他季度。 但是 2021 年第一季度,终端手机厂商顾虑春节假期返工导致疫情反复甚至再次 爆发以及为了尽快抢占华为手机留下的空间份额,在 2021 年第一季度集中拉货, 2021 年第一季度手机出货量大幅增长,致使发行人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 也大幅增长,出现第一季度“淡季不淡”的情形,2021 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占全年 的比例高于其他季度;2、2022 年第一季度,在智能手机终端市场传统淡季的情 况下,我国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多点、频发,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 影响了正常的物流运转等,同时叠加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 响,全球智能手机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低迷,手机厂商采取了更加谨慎的备货策略。 根据数据统计机构 Canalys 的数据显示,2022 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 比下降约 11%,其中中国大陆市场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约 18%,全球智能手 机出货量下降导致了发行人摄像头滤光片收入同比下降。
2022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利润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原因系:1、 毛利率水平下降,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不景气的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发行人传统 红外截止滤光片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受项目周期的影响,发行人高毛利产品 0.11mm 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出货量下降,收入占比降低。综合导 致发行人 2022 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了 2.07 个百分点;2、2022 年第一季 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了 163.85%,系 2021 年第一季度受因购置设备留 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从而导致缴纳的增值税较少;3、2021 年第一季度由 于应收款项规模下降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34 万元,而 2022 年第一季度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64.25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较 2021 年第一季度增长了 84.59 万 元,增幅为 415.86%;4、受政府补助金额下降的影响,发行人 2022 年第一季度 其他收益金额同比减少 27.73 万元,降幅为 25.82%。
在“新基建”等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下,发行人紧抓光通信发展机遇,持续耕 耘光通信业务,不断拓展客户和业务机会,2022 年第一季度光通信业务收入实 现了长足进步,2022 年第一季度光通信业务收入为 2,004.93 万元,较 2021 年同 期增长了约 2.8 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 2021 年第一季度的 4.74%增长至 2022 年第一季度的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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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发行人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不同细分行业的估值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 “C 制造业”之“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之“C3989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包含的上市公司较多,由于不同 细分行业公司的发展路径、增长潜力等均存在较大的区别,市场对其估值也各不 相同。公司所处行业为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属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 细分行业。精密光电薄膜光学元器件和光电子元件代表性产品主要包括红外截止 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光通信滤光片、TO 管帽等,处于终端应用消费电子、 光模块等行业的上游,下游为消费电子、安防、汽车、穿戴设备等可选消费行业 以及光通信传输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可广泛地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 品、车载摄像头、安防监控设备以及光通信等多个应用终端领域中,下游应用领 域十分广泛。
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是摄像头模组中的重要元件,主要应用于 各类消费类电子产品、安防设备、车载设备和 VR/AR 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 产品。智能终端设备通过配置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利用滤光片的 光学特性,摄像头能够实现将特定波长的光滤除,从而达到改善成像质量以及获 取所需光学信息等效果。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得到提升,凭借 丰富的功能,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得到推广,全球消费类电 子的市场需求较为旺盛。智能手机厂商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持续进行光 学创新,通过配置多个手机摄像头来提升拍摄效果,手机摄像头数量的增加有利 于拉动红外截止滤光片的市场需求。同时,3D 感知摄像头开始被应用于手机中 以实现 3D 人脸识别、3D 建模等功能,而在手机全面屏的趋势下,屏下指纹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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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开始成为手机的常见配置。3D 感知摄像头和屏下指纹识别的应用带动了对于 生物识别滤光片这一重要元件的市场需求。
在车载设备领域,随着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的智能化程度正不断 提升,车载摄像头作为汽车的一种重要传感器,具有采集信息,提高驾驶安全性 的功能,近年来规模发展快速,功能日益丰富。在 VR/AR 等新兴领域,利用 3D 感知技术使设备具有 3D 扫描、3D 建模、手势识别等多种功能,随着 VR/AR 技 术和 5G 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其应用领域还将不断拓宽,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 由此带来了对于 3D 感知方案中的重要元件——生物识别滤光片的巨大市场需求。
光通信滤光片和 TO 管帽主要应用于光模块,光模块是光纤通信系统的核心 器件之一,实现光电转换,是在 5G 基站和数据中心等领域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 器件。TO 管帽可以起到保护光学元件的作用,保障光学信号顺利传输。伴随着 新基建政策的推进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5G 基站和数据中心等下 游应用领域将不断发展,光模块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从而拉动光通信滤光片 的市场销量。5G 基站和数据中心的建设也使 TO 管帽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
因此,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未来成长性较好。 ②计算口径的差异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行业平均市盈率时采用的公式为“行业市值/行业 总体净利润”,部分市值规模较大但估值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对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计算口径行业平均市盈率指标影响较大。
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剔除亏损 和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 100 倍的企业后的 361 家企业,其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 平均值为 37.31 倍、中位值为 32.07 倍。由此可见,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公司的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和中位值均高于发行人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 31.65 倍(归母净利润按照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加总计算)。
另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果按照该口径计算,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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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5 倍,较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滚动市 盈率相比更低。
按照公司所属中证一级行业“信息技术”行业分类来看,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披露的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 公司,剔除亏损和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 100 倍后的 361 家企业中,同样归属于 “信息技术”行业的共计 246 家企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35.96 倍, 中位值为 30.88 倍,均高于发行人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前滚动市盈率 27.85 倍(归母净利润按照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加总计算),因此发行人本次发 行定价对应公司的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按照 22.92 元/股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 理性。
( 2 )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①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前20 个交 易日均价 |
2021 年扣非前 EPS (元/股) |
2021 年扣非后 EPS (元/股) |
对应的扣非前 静态市盈率 (倍) |
对应的扣非后 静态市盈率 (倍) |
|---|---|---|---|---|---|---|
| 002273.SZ | 水晶光电 | 9.58 | 0.32 | 0.27 | 30.13 | 36.14 |
| 002962.SZ | 五方光电 | 9.76 | 0.29 | 0.24 | 33.93 | 40.75 |
| 688079.SH | 美迪凯 | 10.41 | 0.25 | 0.23 | 41.81 | 45.63 |
| 算术平均值 | 35.29 | 40.84 | ||||
| 301183.SZ | 东田微 | 22.92 | 0.86 | 0.76 | 26.52 | 30.06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数据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 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 年 5 月 10 日总股本;
注 4:招股说明书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还包括京浜光电,该公司为创业板在审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因此表 格中未列示京浜光电,下同。
注 5:发行人市盈率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计算。
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滚动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 前20个交 | 扣非前EPS- | 扣非后EPS- | 对应的扣非前 | 对应的扣非后 | |||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易日均价 |
TTM (元/股) |
TTM (元/股) |
滚动市盈率 (倍) |
滚动市盈率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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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273.SZ | 水晶光电 | 9.58 | 0.33 | 0.27 | 28.95 | 35.97 |
|---|---|---|---|---|---|---|
| 002962.SZ | 五方光电 | 9.76 | 0.25 | 0.20 | 39.25 | 48.81 |
| 688079.SH | 美迪凯 | 10.41 | 0.22 | 0.19 | 47.65 | 53.64 |
| 算术平均值 | 38.62 | 46.14 | ||||
| 301183.SZ | 东田微 | 22.92 | 0.82 | 0.72 | 27.85 | 31.65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数据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 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扣非前/后 EPS-TTM=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 年 5 月 10 日总股本;
注 4:发行人市盈率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 盈率为 30.06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对应发 行人根据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的滚动市盈率为 31.65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相应期间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 均数。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较为合理,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并具备镀膜材料自研和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等,可 广泛地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摄像头、安防监控设备以及光通信信号传输、 数据中心等多个应用终端领域中,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经验积累,在行业内已 经具有了一定的品牌美誉度,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业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主要为水晶光电、五方光电 和美迪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业务/产品布局及综合定位比较
| 公司名 称 |
业务布局情况 | 综合定位和市场竞争实力等 |
|---|---|---|
| 水晶光 | 目前已构建光学元 | 1、主要产品包括精密薄膜光学元器件、薄膜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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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 器件、薄膜光学面 板、半导体光学、汽 车电子(AR+)、反光 材料五大业务板块。 |
学面板、半导体光学元件组件、汽车抬头显示 器、新型显示组件、反光材料等,为光学元件 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2、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 可穿戴设备、安防监控、汽车电子、防护用品 等下游终端产品;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水晶光电拥有专 利354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 4、全球智能手机领域红外截止滤光片市场占有 率排名第一,2020年市占率约25%。 |
|---|---|---|
| 五方光 电 |
专业从事精密光电 薄膜器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
1、主要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 片; 2、与舜宇光学、丘钛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 等国内摄像模组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产品应 用在华为、OPPO、vivo和小米等国内品牌智能 手机;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方光电拥有专 利133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 4、全球智能手机领域红外截止滤光片市场占有 率排名第二,2020年市占率约20%。 |
| 美迪凯 | 主要业务包括半导 体零部件及精密加 工服务、生物识别零 部件及精密加工服 务、影像光学零部 件、AR/MR 光学零 |
1、美迪凯业务板块中影像光学零部件业务主要 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 2、美迪凯红外截止滤光片模组客户主要为舜宇 光学,2020年市场占有率约2%; 3、美迪凯半导体加工业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苹 果公司,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拥有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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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件精密加工服务 等。 |
158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 |
|---|---|---|
| 发行人 | 专业从事精密光电 薄膜元件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具备镀膜材料 的自研和生产能力。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 摄像头滤光片和光 通信业务。 |
1、发行人产品主要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 识别滤光片及光通信元件(TO管帽和光通信滤 光片); 2、公司直接客户包括欧菲光、丘钛科技、信利 光电、舜宇光学、盛泰光学、同兴达等知名模 组厂商,终端客户包括小米、OPPO、Vivo、华 为、三星、荣耀等;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主要 客户包括苏州旭创、麦特达、瑞谷光网等光器 件、光模块生产厂商; 3、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专利70 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 4、全球智能手机领域红外截止滤光片市场占有 率排名第三,2020年市占率约14%;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摄像头滤光片领域已经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全 球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十分注重技术创新和创新 产品研发,紧跟下游市场需求,相继实现树脂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 等行业内创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和销售,同时,发行人通过工艺创新自主研发了 0.11mm 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并于 2020 年下半年批量出货,报告期 内该创新产品仅发行人具备量产能力。此外,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作为行业内新 产品将开始逐步得到推广应用,目前行业内仅水晶光电实现了批量生产,而截至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具备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生产技术并中标了相关 新项目,将于 2022 年下半年根据客户项目周期开始批量出货,该产品的批量出 货将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五方光电,发行人紧抓 5G 建设、数据中心等“新基建” 的快速发展的机遇,持续加大光通信业务的拓展和产品研发,实现了光通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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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2021 年光通信业务收入为 4,534.28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了 294.62%, 有效降低智能手机行业的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综合抗风 险能力。光通信光学元件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发行人储备了 CWDM、 DWDM 滤光片等产品,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难度,产品具有更高的单价和毛利 空间,相关产品已经通过下游客户的验证,随着下游 5G 基站投资建设力度的恢 复,将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主要是摄像头模组厂商,产品被应用在各大品牌智能手机 中,下游行业整体呈现集中度高的特点,因此,拥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和稳定的客 户资源对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和保持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
公司直接客户包括欧菲光、丘钛科技、信利光电、舜宇光学、盛泰光学、同 兴达等知名厂商,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传音、三星、 荣耀等全球知名品牌智能手机中。
在光通信领域,公司的光通信滤光片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光模块厂商,包括苏 州旭创(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麦特达(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 三研究所子公司)、瑞谷光网等光器件、光模块生产厂商。
上述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综合实力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供应商资质认证过程严格且周期长,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就会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稳 定,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技术研发为发展根基,注重技术研究与市场需求的紧 密结合。通过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建设,公司的技术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截至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7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 项。
公司拥有日本、德国等国外先进的镀膜设备,采用先进的真空蒸发镀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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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磁控溅射镀膜技术。公司还拥有多台全自动精密检测设备,有效保证了产品质 量和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此外,公司根据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在行 业通用设备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设备精度和自动化水平。
公司已经掌握了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窄带滤光片、旋涂红外 截止滤光片(0~30 度转角偏移量小于 2 纳米)生产技术和超强度无微裂纹切割 技术、抗弯曲玻璃刻蚀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发行人通过不断技术创新、 工艺改进,已经成功掌握 CWDM 滤光片窄带制备技术以及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 的生产工艺等,并保持较高的产品良率和生产效率。
此外,公司是南昌大学、东莞理工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的实习基地,通过与 高校开展合作,公司获取了优秀的人才,壮大了研发团队,为公司技术的长期发 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
③快速响应优势
消费电子行业具有升级换代速度快的特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的市 场需求不断涌现的背景下,手机品牌厂商争相推出新机型,每年仅国内市场上市 新机型就高达数百种之多,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各上游供应商必须从产品 设计到量产周期、及时交货和快速响应等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对生产基地进行了战略布局,在华中、华东、华南等产业聚集的地区设 有生产基地,在获取客户需求、产品交付、响应客户方面具有便利性,通过本次 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南昌新建生产基地,南昌及周边地区聚集了欧菲光、 同兴达、盛泰光学等多个国内知名模组厂商,进一步提升公司快速响应客户的能 力。
公司建有数据量丰富的膜系数据库,结合生产的经验积累,公司能够在较短 时间内研发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在生产制造方面,凭借 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方式,从而有效解决产 品快速转换和多批次生产问题。公司在生产环节的全工序都采用 MES 系统(生 产制造执行系统),利用信息化系统提升各部门的配合度,实现生产、物流等多 个环节的信息互联,极大提升了衔接效率。较快的内部沟通与响应机制使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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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确保交货的及时性,提升客户的认可度。
④产品布局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内一流的精密光电薄膜元件制造企业,不断进行技术积 累,紧抓市场机遇,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实现在下游不同领域进行产品布局。经 过多年的发展,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已经形成以摄像头滤光片为代表的产品线, 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在光通信领域,公司已经批量出货 GPON 滤光片 和 TO 管帽,并且突破窄带滤光片制作工艺,具备 CWDM 滤光片的生产能力; 此外,公司已经在中心波长 633 波段大角度滤光片、DWDM 极窄带滤光片、CLens (球面透镜)、微光学棱镜、非球管帽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储备和客户储备。公司 通过战略性的产品布局,不断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⑤镀膜材料自制优势
镀膜是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制造的核心环节,其中镀膜材料的使用对滤光片 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具有较大影响。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镀膜材料生产部门,可根 据产品生产部门的具体要求对镀膜材料进行定制化研发与生产。
镀膜材料虽然在发行人产品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小(低于 1%),但是镀膜材料 质量、配比等对发行人膜系设计、镀膜工艺、产品光学指标效果等具有关键意义。 发行人镀膜材料自制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在于其可以根据镀膜材料的特性获得任 意折射率的混合膜,经过公司精密光学薄膜设计及精密镀膜技术、超声波及离子 波清洗、高精度丝印、超强度无微裂纹切割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处理,在改善产 品膜层光学特性的同时,更能保证膜层的稳定性和产品的良率,例如在二氧化钛 膜系中掺入五氧化二钽及其他氧化物,可促进膜系氧化,减少薄膜光吸收,光学 效果更好。
基于对镀膜材料的深刻理解和工艺控制帮助发行人加深了对原材料的认识, 从精密光学元件镀膜源头深入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快速提升产品良率, 持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实现工艺突破量产的 0.11mm 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即是在多年镀膜材料研发生产的技术 上,通过不同镀膜材料的配比,攻克了镀膜工艺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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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①融资渠道单一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增长,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营运资金、资产购 置、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对资金需求也持续增长。目前,公司的融 资渠道相对单一,现有的资金规模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亟需扩 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规模、增强资金实力,以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市场 地位。
②产能瓶颈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在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随着下游市 场需求的增加,公司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但目前公司产能规模已不能完全满足 客户需求,产能规模的制约已经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限制了公司将积累 的技术、产品、客户等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公司拟通过本次上市募集资 金,建设南昌生产基地,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快速扩大市场 份额,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
1)营业收入情况
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至 2021 年复合 增长率 |
|---|---|---|---|---|
| 水晶光电 | 380,938.21 | 322,342.64 | 299,983.82 | 12.69% |
| 五方光电 | 78,801.19 | 58,854.47 | 72,681.60 | 4.12% |
| 美迪凯 | 43,946.71 | 42,255.23 | 30,400.19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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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40,344.16 45,799.95 28,438.71 19.11%
注:上述可比公司的数据来源自各公司的 2021 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与美迪凯较为相近,整体经营规模相较水 晶光电仍较小,主要系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本实力 较为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行人固定资产投资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从增长率 来看,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 19.11%,高于水晶光 电、五方光电,与美迪凯基本一致。
2021 年受芯片供应紧张、新冠疫情反复等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出货不及预 期和下游市场需求较弱,相应影响了发行人及可比公司的业务规模的增长。2021 年,水晶光电的营业收入实现较为明显增长,增长率为 18.18%,收入增长主要 来自薄膜光学面板业务,而光学元器件(主要为滤光片)较为稳定,2020 和 2021 年的收入分别为 20.05 亿元和 20.83 亿元;美迪凯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也 基本保持平稳。五方光电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与日本客户旭硝子的合 作模式调整,收入确认从“净额法”调整为“总额法”,剔除改因素影响(不考虑出 口收入),2021 年五方光电业务收入较 2020 下降了 27.52%。
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下降了 11.91%,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度 欧菲光因特定客户终止合作、华为手机出货量大幅下滑以及 2021 年第二季度手 机出货量受芯片影响不及预期,其自身经营业绩也开始下滑,相应导致发行人对 欧菲光的销售收入呈现大幅下滑。2021 年,发行人对欧菲光的销售收入为 9,847.83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下降了 46.23%。得益于其他客户销售规模的增长 和光通信业务的顺利拓展,发行人客户结构得到优化,在对欧菲光销售收入大幅 下滑的情况下,2021 年营业收入仅同比下降了 11.91%,下降幅度远低于五方光 电。
随着欧菲光业务规模的逐步调整恢复以及与其他客户的深入合作和新客户 的持续开拓,预计发行人本次首发上市后,随着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和公司资本实 力增强,公司的生产能力、订单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得到增强,推动 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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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水晶光电 | 25.49% | 28.03% | 26.71% |
| 五方光电 | 24.70% | 35.95% | 32.95% |
| 美迪凯 | 25.67% | 28.25% | 27.47% |
| 平均值 | 25.29% | 30.74% | 29.04% |
| 发行人 | 29.02% | 30.04% | 30.05% |
注:为了剔除五方光电海外客户收入确认政策的调整影响,2021 年毛利率为其国内销售毛 利率;水晶光电为其光学元器件业务毛利率、美迪凯为其影像光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发行 人为其摄像头滤光片毛利率。
由于滤光片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各家公司受客户结构、订单结构、合作模 式、项目周期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具有一定差异。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的毛 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21 年发行人产品毛利率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0.11mm 高强度超薄蓝玻璃滤光 片实现大批量出货所致,2021 年该产品的收入占比从 2020 年的 8.07%提升至 2021 年的 18.20%,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2021 年该产品毛利率为 44.25%;发行 人传统红外截止滤光片毛利率从 2020 年的 27.98%下降至 2021 年 24.84%,与可 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和趋势一致。
3)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对应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对 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水晶光电 | 5.59% | 6.65% |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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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方光电 | 6.96% | 12.93% | 16.17% |
|---|---|---|---|
| 美迪凯 | 6.58% | 25.08% | 26.81% |
| 平均值 | 6.38% | 14.89% | 17.19% |
| 发行人 | 15.82% | 26.42% | 18.83%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 平均值,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4)资产周转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应收账款周 转率 |
水晶光电 | 4.49 | 3.92 | 4.39 |
| 五方光电 | 3.19 | 1.69 | 3.10 | |
| 美迪凯 | 7.52 | 6.57 | 5.43 | |
| 平均值 | 5.07 | 4.06 | 4.31 | |
| 发行人 | 2.21 | 2.71 | 3.19 | |
| 存货周转率 | 水晶光电 | 5.58 | 5.36 | 5.95 |
| 五方光电 | 7.90 | 6.70 | 9.99 | |
| 美迪凯 | 3.62 | 3.44 | 2.96 | |
| 平均值 | 5.70 | 5.17 | 6.30 | |
| 发行人 | 3.65 | 4.39 | 3.40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出口收入占比较高,海外客户信用期较短且回款较为及时所致;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生产基地主要为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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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湖北工厂和子公司东莞微科东莞工厂,产品经镀膜后通常还需切割及组装工序, 湖北工厂镀膜设备较多,镀膜工序的产能远高于东莞工厂,但其切割及组装工序 的产能远低于东莞,故在一定的程度上拉长了生产周期,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低, 同时为了保证客户响应能力、满足订单需求,发行人会对通用型镀膜中片进行备 货。
综上分析,发行人考虑了自身营业规模、成长性、主要产品和业务布局、行 业地位和发展前景、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主要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2 倍(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发行定价具备 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2.92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为 52,859.68 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 52,000.00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22.92 元/股、 发行新股 2,00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84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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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费用约 5,490.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0,349.02 万 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22年5月11日) 周三 |
刊登《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 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
| T-1日 (2022年5月12日) 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22年5月13日) 周五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2年5月16日) 周一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2022年5月17日) 周二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
| T+3日 (2022年5月18日) 周三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 金额 |
| T+4日 (2022年5月19日) 周四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
-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八)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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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92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 ”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 东田微 ;申购代码为“301183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00 万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9:15 至 11:30, 13:00 至 15:00)将 2,000.00 万股“东田微”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 “ ” 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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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 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 分之一,即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 ” “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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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5 月 1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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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5 月 13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 年 5 月 16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T+1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5 月 16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经济参考网上披露《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5 月 17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 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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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截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T+3 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 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即 600.00 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5 月 19 日(T+4 日)公告《湖 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 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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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 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 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2 、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 年 5 月 18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 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 年 5 月 19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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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登华
住所: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长坂路南段 188 号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22258070
传真:0769-2226893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9 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3800
发行人: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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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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