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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inglong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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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02)。

4、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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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0-005)。

5、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0 年 2 月 4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34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8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8.28 元/股。

6、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公司授予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合计放弃 认购 1.6 万份期权。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8.4 万份,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51%;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为 337 名。

7、2021年1月17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预留700万份股 票期权失效。

8、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0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757.08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26 元 /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4.9 万份需要注销;②20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 为 80≧N≧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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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注销;③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 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67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所述,公司将合 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39.867 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尚在等待期内的股票 期权数量 1801.45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 337 人调整为 302 人。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为:将 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成本费用。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 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4.9 万份需要注销;②20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 果为 80≧N≧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 万 份由公司注销;③63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 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67 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期未行权部分合计 239.867 万份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合计 239.867 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 票期权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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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公司本次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 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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