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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inglong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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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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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小琴)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10次 | 10次 | 10次 | 10次 |
|---|---|---|---|---|---|---|
| 通讯或委托表决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
| 季小琴 | 独立董事 | 10 | 1 | 9 | 0 | 否 |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3次 |
- 1 -
季小琴 独立董事 3 2 0 1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序号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1 | 2020年2月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0年4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0年5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8)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4 | 2020年6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2)关于回购2019年度部分重组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同意 |
- 2 -
| (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 | (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 | (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 | (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 | |||||||
|---|---|---|---|---|---|---|---|---|---|---|
| 5 | 2020年8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 同意 | ||||||
| 会议 | 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6 | 2020年 | 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 (1)关于全资子公独立意见 | 收购参股子公司部 | 股权的 | 同意 | |||
| 月30 | 日 | 会议 | (2)关于追认对外 | 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 | 意见 | |||||
| (1)关于转让控股 | 公司部分股权给员 | 工持股平 | ||||||||
| 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 意见 | |||||||||
| (2)关于对控股子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 | 司武汉柔显科技股易的独立意见 | 份有限公 | ||||||||
| 2020 | 第四届董事 | (3)关于对控股子 | 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 | 材料有限 | ||||||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 独立意见 | |||||||||
| 7 | 11月2日 | 4 | 会第二十次会议 | (4)关于对控股子 | 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 | 份有限公 | 同意 | |||
|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6)关于对控股子 | 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 |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8 | 2020年 | -- | 关于关注函回复的独 | 立意见 | 同意 | |||||
| 12月9日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各委员就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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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行职责 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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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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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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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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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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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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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季小琴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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