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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inglo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24, 2016

55076_rns_2016-08-24_b7d9fed3-3590-48d2-a5a1-f35cab708bb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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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汇微电子”)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涉及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需要,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 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严格 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鼎汇微电子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向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壹年。

独立董事:熊伟 张超灿 季小琴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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