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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inglo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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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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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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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编制单位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港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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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二、交易双方

第二节 投资协议

一、预计投资总额

二、支出资金总额

三、定价依据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三节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四节 项目效益与风险分析

  •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二、项目风险分析

第五节 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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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为达到整合电子成像显像专用信息化学品上下游产业资源,有效提升公司整 体竞争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的目的,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龙股份”、“公司”或“投资者”)拟以增资的方式,向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翔化工”)合计投资3,74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主营业务,增资完 成后占该公司出资总额的44%。

二、交易双方

(一)鼎龙股份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沌口街四五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注册资本:9,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控制的化学 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2、核心产品

公司现有碳粉用电荷调节剂、彩色聚合碳粉、商业喷码喷墨及高端树脂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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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剂等三大系列近30种高新技术产品,仍持续在该领域不断推出新产品。

碳粉用电荷调节剂主要用于打印、复印用碳粉中的电荷调节,是碳粉中的 关键性材料。公司成功地打破日本企业在此领域20多年的全球垄断,目前已发展 为全球第三大、国内独家供应商。

彩色聚合碳粉是主要用于彩色激光打印、彩色数码复印所需的耗材。长期 以来被欧美等少数企业垄断,公司经多年研发在国内独家成功试制该产品,并被 指定为国家行业标准的第一起草人。目前此项目已被列入国家863计划新材料领 域重点项目,并即将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此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助公司实现新的 跨越。

高档树脂着色剂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尾灯及转向灯上ABS树脂的着色。商 业喷码、喷墨显色剂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商业喷码机用墨水的显色及喷墨墨水的显 色,公司为此产品国内独家供应商。

3、公司竞争力

作为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公司已拥有国家级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拥有由享受国务院津 贴专家及多名博士硕士等组成的数十人的专业研发团队,拥有国内先进的研发设 施及精密检测设备,掌握多项国内独家全球领先的生产工艺及技术。

公司为全球厂商提供系列专用信息化学品新材料,多年来专注于开拓精细 化学品新材料的国际市场,建立了完善的国际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管理模式。目 前公司已拥有包括全球500强在内的多家国内外知名客户。

公司多年来努力构建了包括专利、标准、产品认证及商标注册在内的较为 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目前已拥有37项美国、日本及国内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 5项国内行业标准,13种产品的国际认证注册,11项国内外商标。

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大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并运 用了ERP企业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的、现代的企业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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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杨彦青

注册资本:1,12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住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染料、颜料及其中间体。一般经营项 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杨彦青 1,120 100

2、经营情况

龙翔化工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树脂着色剂、高端有机颜料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企业。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现有 发明专利6项(其中已授权3项),产品曾多次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品并被评为南通名牌产品。公司曾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海门市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随着我国有机颜料行业精细技术的不断发展,龙翔 化工将进一步加强高端有机颜料的技术研发,扩充产品结构,强化先进装备能力 和市场规模。

2011年7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审字(2011)第2-0447号 《审计报告》。龙翔化工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1)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6 月30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
营业收入 148,985,860.16
189,905,5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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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24,158,631.46
16,993,901.49
利润总额 24,690,261.21
17,061,245.25
净利润 20,802,231.12
15,381,79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706,783.83

15,322,873.81

注:2011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处置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6 月30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27,875,201.06
142,007,158.28
其中:货币资金 40,534,523.05
32,979,226.33
应收账款 49,023,103.10
53,470,666.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587,093.86
34,093,960.91
资产合计 157,462,294.92
176,101,119.19
流动负债 109,815,869.37
140,856,924.76
负债合计 109,815,869.37
141,156,924.76
未分配利润 29,366,470.18
16,664,239.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646,425.55
34,944,194.43

(3)201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77,593.01元;2011年

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67,435.03元。

第二节 投资协议

一、预计投资总额

增资总额为3,740万元,公司占完成增资后龙翔化工44 %的股权。

二、支出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3,740万元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的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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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价依据

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以经各方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定 价依据。

截止2011年6月30日,龙翔化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为 47,646,425.55元,每一元注册资本所代表的净资产为4.25元。经各方确认,本 次增资单价为每一元注册资本4.25元。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释义

除协议另有所指,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指龙翔化工于本协议签订前的唯一股东,即杨彦青; 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指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杨连飞;

龙翔化工关联人:指杨彦青、杨彦青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龙翔化工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层及其控制的企业。

第二条 投资方案条款

2.1 投资方案

各方同意,鼎龙股份以人民币3,740万元向龙翔化工增资,其中880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2,8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鼎龙股份向龙翔化工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 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杨彦青 1,120
56
鼎龙股份 880
44
合计 2,000
100

鼎龙股份从2011年7月1日始按其持股比例44%享有龙翔化工的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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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二次投资方案

在本次投资工商变更完成一年后,鼎龙股份有权根据龙翔化工的经营情况 选择是否进行第二次投资。第二次投资方式为增资方式,增资单价同本次增资单 价,即每一元注册资本4.25元。若龙翔化工在第一次投资至第二次投资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第二次增资单价进行相 应调整。

第二次投资完成后,鼎龙股份持有公司的股权将不低于51%。龙翔化工及其 当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拒绝。

若龙翔化工、其当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拒绝鼎龙股份的第二次投资,则鼎 龙股份有权要求龙翔化工、龙翔化工现时股东或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 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为鼎龙股份的本次投资成本3,740万元加计年复合收益率 50%的回报。

2.3 业绩承诺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承诺:龙翔化工2011年、2012年、 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600万元、2,000万元、2,7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第三条 业绩补偿及激励方案

3.1 在龙翔化工2011年、2012年、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 的情况下,鼎龙股份可以选择按下任一方案要求补偿:

3.1.1 鼎龙股份有权要求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购买鼎 龙股份所持有的龙翔化工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价格为鼎龙股份的投资成本加上年 复合收益率30%的回报。

或3.1.2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向龙翔化工 补足2011年、2012年承诺利润和实际利润间的差额;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 工实际控制人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龙翔化工补偿2013年承诺利润和实际利 润间的差额,补偿金额=(承诺的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2013年实际利润)×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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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现时股东持股比例。

3.2 在龙翔化工2011年、2012年、2013年完成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的情况 下:

3.2.1龙翔化工可以上述业绩承诺中连续三年税后净利润的超出部分为资 金来源,提取该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做为奖励基金用于团队激励;

3.2.2在鼎龙股份控股后,龙翔化工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可作为鼎龙股份中 高级管理成员,优先享有鼎龙股份的股权激励资格;

3.2.3在鼎龙股份完成第二次增资取得龙翔化工51%以上股权后,根据龙翔 化工经营情况,经协商一致,鼎龙股份可依法按定向增发或互换股票等方式增持 龙翔化工股份。

第四条 股份回购

除本协议2.2及3.1约定的情形外,各方一致认可并同意,发生以下情形之 一时,鼎龙股份有权要求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购买鼎龙股份 所持有的龙翔化工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价格为鼎龙股份的投资成本加上年复合收 益率30%的回报:

4.1 龙翔化工违反下述第十条及第十二条项所列投资人权利条款且在鼎 龙股份提出异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或作出有效的补救措 施;

4.2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未经鼎龙股份同意向第三方出售其在龙翔化工的 股权;

  • 4.3 龙翔化工进行对鼎龙股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或担保行为;

  • 4.4 龙翔化工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 4.5 龙翔化工出现持续经营障碍或生产经营中断、终止情形。

第五条 股权转让禁止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承诺并保证,在未经鼎龙股份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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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不向第三方转让持有的龙翔化工股权。

三年期满后,龙翔化工现时股东转让股权时,鼎龙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包括但不限于优先于龙翔化工其他股东。

第六条 反稀释、反摊薄条款

6.1 本次投资完成后、鼎龙股份第二次投资前,以下情况龙翔化工可以增 加注册资本:

6.1.1 经鼎龙股份同意,龙翔化工可以引进其他投资者,但其他投资者合 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投资完成后龙翔化工注册资本总额的10%,增 资单价不得低于本次鼎龙股份增资单价。且新进投资者必须同意鼎龙股份对龙翔 化工第二次投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不低于51%的约定。

6.1.2 鼎龙股份同意的其他情形。

6.2 除上述6.1情形外,鼎龙股份持有的龙翔化工股权不得被稀释、被摊 薄。

第七条 公司治理

7.1 本次投资完成后关于公司治理的约定

7.1.1 董事会

鼎龙股份投资后,龙翔化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鼎 龙股份有权提名与其持股比例相应的董事名额。对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及特别重大事项,鼎龙股份提名的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 翔化工实际控制人保证在鼎龙股份未成为龙翔化工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前 提下,鼎龙股份提名的董事人选在董事会中所占席位始终多于其他投资者合计提 名的董事人数。

7.1.2 高级管理人员

各方协商确定龙翔化工高级管理人员,并由龙翔化工董事会聘请,各方应 尽量保持龙翔化工现有的经营管理团队不发生重大变化。鼎龙股份认为需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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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委派一名财务负责人。

7.1.3 公司章程

龙翔化工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对于法律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应由全部股东审议通过,并应在 章程中明确规定。

7.2 第二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的约定

鼎龙股份完成第二次投资后,龙翔化工应根据鼎龙股份的持股比例重新调 整公司治理结构、修改公司章程等,如鼎龙股份提名的董事人数应超过公司董事 会成员的1/2、董事长应由投资者提名的人选担任等。

第八条 未分配利润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鼎龙股份成为龙翔化工的合法股东前,龙翔化工的 所有未分配利润均由新老股东共享。

第九条 知识产权的占有及使用

9.1 龙翔化工承诺,鼎龙股份投资龙翔化工之时及投资之后,龙翔化工是 任何与龙翔化工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及专有技术等)的 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人。

9.2 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并保证,鼎龙股份投资龙翔化工 之时及投资之后,任何合法进行的、与龙翔化工相关的技术和市场推广均须经过 鼎龙股份的许可和授权。

第十条 投资者信息获得权

龙翔化工应定期、按时地向鼎龙股份提供龙翔化工的相关报告或信息、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10.1 经鼎龙股份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年度 合并财务报告和管理层报告,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0天内完成;季报或半 年报财务报告应在报告日后15天内完成 ,如需出具审计报告则应在报告日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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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完成;

10.2 在鼎龙股份提前合理通知后,准许其查阅龙翔化工的账簿和记录、 设施、房产、管理层、员工,和/或接触龙翔化工的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此情 况下,龙翔化工应给予鼎龙股份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3 如发生对龙翔化工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在合理期 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鼎龙股份并附有关事项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10.4 龙翔化工财务人员将向鼎龙股份提供合理要求范围内的财务资料, 由鼎龙股份投资管理人员与龙翔化工交流业务情况及近期的发展战略。

第十一条 投资者保留事项

未经鼎龙股份董事同意,龙翔化工不得进行:

  • 11.1 变更龙翔化工的主营业务

  • 11.2 修改龙翔化工公司章程

  • 11.3 变更龙翔化工董事会规模和组成

  • 11.4 变更龙翔化工的股本

  • 11.5 龙翔化工的合并、分立、清算和解散或者变更龙翔化工的形式

  • 11.6 变更龙翔化工的审计师和重大会计政策

  • 11.7 超过500万元的资产处置

11.8 龙翔化工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按照 市场合理条款签订的、并经双方在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时一致认可的关联交易除 外)

  • 11.9 超过500万元的并购或资本支出

  • 11.10 进行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投资资金用途

龙翔化工、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承诺上述投资资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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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于龙翔化工的主营业务。

第十三条 竞业禁止和关联交易条款

13.1 龙翔化工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除龙翔化工本身之外的其它任何公 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所有与龙翔化工现有经营有关的业务应由龙翔 化工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经营;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 不得自身、委托他人或为他人经营与龙翔化工有竞争的业务。

13.2 龙翔化工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应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规定进行表决,程序和价格应公允、公正。龙翔化工、龙翔化工现时股东 及龙翔化工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利润,损害龙翔化工及其股 东权益。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 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

14.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支付协议投资总额的30%作为违约 金给守约方。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守约方损失时,还应该赔偿守约方所受的损失。

14.3 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三节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公司与龙翔化工的合作具有重要的产业链价值

1、有利于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全面顺利实施

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项目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一,目前项目正在全面实施 之中,厂房主体工程建设已近尾声。彩色聚合碳粉上下游产业链的完善将对下一 步产业化顺利实施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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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颜料是电子成像显像中专用信息化学品,是一种功能性极强、精细化极高 的接近纳米级专用颜料,也是彩色聚合碳粉的核心原材料。虽然我国生产颜料厂 家众多,却没有一家生产商可以提供CF颜料,多年来,CF颜料核心生产技术均垄 断在克莱恩、巴斯夫、大日精化、东洋油墨、DIC等国外大公司手里,因技术门 槛高和国外企业的垄断性生产供应而导致CF颜料售价高昂。

公司长期以来关注CF颜料的技术、生产和应用状况,跟踪并熟悉CF颜料在全 球的主要生产供应商,对全球CF颜料的技术趋势、应用标准、供应链格局都十分 了解,并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技术和人才储备。而龙翔化工多年来一直从事高端颜 料的研发生产,有较强的颜料功能化深加工能力,且其核心有机颜料产品亦出口 国外大型公司,有较好的国际市场高端应用平台。因此,此次通过与龙翔化工的 合作,将利用其在高端颜料业务上的生产平台,结合公司国内外的技术资源,逐 步改变国内在彩色成像显像领域对CF颜料进口的依赖;并通过这一合作,整合彩 色聚合碳粉业务领域的上下游资源,丰富并完善公司的产业链,保障公司彩色聚 合碳粉大规模原材料的供应安全,进一步确保公司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的顺利实 施。通过这一合作,还将增强公司彩色聚合碳粉的成本优势,提升公司彩色聚合 碳粉在同欧美企业竞争时的市场优势。

2、促进公司现有商业喷码喷墨显色剂及高档树脂着色剂业务的发展

公司长期以来从龙翔化工采购商业喷码喷墨显色剂及高档树脂着色剂生产 所需专用原料中间体,已形成稳定的上下游客户关系。

今年以来,公司商业喷码喷墨显色剂及高档树脂着色剂业务在欧美市场的 拓展有了较大的突破,专用喷码显色剂已批量供应多米诺等国际知名企业。未来 公司在这一领域还将持续发展。

通过对龙翔化工的投资,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现有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 保障原材料供应安全;另一方面可以不断丰富公司在显色剂及着色剂领域的产品 种类,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拓展公司产品在工业显色着色领域的应用范围,并 互补共享双方的技术、市场和客户资源,通过高技术手段、高市场门槛、高品质 供应,提升双方现有产品的业务能力和业务规模。

3、在电子显像成像专用信息化学品的新领域积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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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成像显像专用信息化学品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是国家当前重点支持 的高科技行业。CF颜料不仅可以作为彩色聚合碳粉的核心原材料,还在LCD、LED 彩色滤光片等电子显像成像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我国目前LCD、LED市场空间巨 大,但受制于彩色滤光片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光敏墨水、彩色滤光片和LCD、 LED面板等上游核心技术的缺乏和产业链的不完善,我国在LCD、LED产业中竞争 力及盈利能力有限。通过本次投资与龙翔化工的合作,将有助于公司未来在信息 化学品新领域的业务拓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LCD、LED上游产业链的发展。

(二)公司在海门市的投资具有产业布局意义

公司经营目前集中在我国中部重镇武汉市。公司充分认识到长三角地区在我 国化工行业的区位优势,公司在这一区域存在大量业务往来。

海门市作为江苏南通市辖城市,不仅是我国重要的轻纺及化工原材料生产基 地,且其在地理位置上比邻上海,周边地区化工及化学新材料产业布局业已成熟; 同时,该区域的人才、产业资源、交通及商业环境诸要素相对发达,围绕化工及 信息化学品的产业链整合机会较多。公司高度重视海门在信息化学品产业发展中 的区位及产业价值,希望通过此次在海门的投资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 力,为公司快捷地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进一步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综合上述各方面战略考虑,公司认为投资龙翔化工能够切实提升公司整体竞 争实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产业规模及抗风险能力。公司计划在后续阶段,根 据合作双方的具体经营实际,尽早实现公司对龙翔化工的股权控制力。

第四节 项目效益与风险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本投资项目立足于主营业务,整合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根据龙翔化工现时股东对龙翔化工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即:龙翔化工2011 年、2012年、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600万元、2,000万元、2,700万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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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以及公司基于对行业市场情况 的判断,对龙翔化工已经取得的经营成果、技术和核心团队的尽职调查,公司对 龙翔化工的业绩稳健持续增长充满信心。本次投资作为股权投资,将在鼎龙股份 财务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反应。

本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项目总投资(万元) 3,740
2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18
3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3.4

注:风险提示:上述经济指标数据仅为预测数字,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 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 的可能。

二、项目风险分析

1、整合风险

本次投资后,公司及龙翔化工原股东需要对龙翔化工相关资产、业务和品 牌、销售渠道进行有效整合,以及管理人员之间加强互相沟通和认同,否则将无 法实现本次投资的协同效用,存在着不能完全实现投资目的的风险。

2、管理风险

通过本次增资,龙翔化工的资产、人员、业务规模将逐步扩大,公司将面 对在组织架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挑战。此外,本项目的 实施还将有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风险。公司一方面通过向龙翔化工委派 董事、财务负责人,以进行公司治理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与未来三年经营业绩挂 钩的交易条件,以及原有股东继续持股等方式,充分发挥原有股东和经营管理层 的积极性,以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3、后续研发风险

精细化工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产品不断更新、升级。本次投资后,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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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在运营资产、业务的基础上,还面临着产品的后续研发、升级、扩充等问题。 若不能很好地解决后续研发问题,存在着影响龙翔化工后续高成长的风险。

第五节 报告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投资项目立足于主营业务,整合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风险可控。

公司成功挂牌上市后,品牌影响和资本实力跨上了一个新台阶。且目前公 司所在行业亦处于较快较好的发展之中,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产业 环境。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通过增持投资、逐步控 股这种模式,立足于主营业务,整合资源,加快发展。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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