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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Dinglo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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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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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 5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公司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情请见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 报告详情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 站,并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 券日报》上登载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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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并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意见,详情请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 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详情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详情请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 监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详情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共计 378,186,458.95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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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仅指母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2,856,091.07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8,285,609.11 元,加上年度利 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 1,071,939,542.6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36,510,024.65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公司本年末总股本 933,022,185 股为 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合计总金额 27,990,665.5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后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监事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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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 与公司的关系 | 提供财务资助 的金额 |
| 1 | 湖北鼎龙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
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000 |
| 2 | 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 | |
| 3 | 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 | |
| 合计 | 30,000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用于 其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不超过二年,按年利率 4%单利方式收取 利息。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为各公司可获得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在有效期 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实施协议/合同签署等事 宜。
3、审批程序: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三家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由于上述三 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包含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且该关联 方因自身资金不足目前尚不具备对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未 能同比例出资进行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 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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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 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黄金辉先生回避表决。鉴于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 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存量财务资助的议案》
1、公司关联方-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泰豪”) 拟以 400.27 万元认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鼎泽新材料”)注册资本 312.71 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持有 鼎泽新材料 51%的股权,不影响鼎泽新材料继续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见议案十七的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鼎泽新材料累计提供存量经营借款 1,000 万 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借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3、鉴于曲水泰豪为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和董事、总经理朱顺全先生一致 联合持有的法人公司(其分别持有曲水泰豪 50%股权);且朱双全先生和朱顺全 先生亦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曲水泰豪构成鼎泽新材料关联股东。
本次增资完成后,关联股东曲水泰豪因自身资金不足目前尚不具备对鼎泽新 材料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未能同比例出资对鼎泽新材料进行财务资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对鼎泽新材料的存量财务资 助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鼎泽新材料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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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交易事项尚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存量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与该事项有 关联关系的董事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9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原“打印耗材试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集成电路制程 工艺材料及柔性显示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 800 万支通用再生耗材智能化 技术改造项目”,将结余 10,607.01 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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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预计的议案》
1、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 等。具体为:
| 序号 | 申请主体 | 银行 | 授信额度 (万元) |
授信 期限 |
|---|---|---|---|---|
| 1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省分行 |
15,000 | 2年 |
| 2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60,000 | 3年 |
| 3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60,000 | 3年 |
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且不等同于公 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内, 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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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担 保 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
截至 目前 担保 余额 |
本次 新增 担保 额度 |
授信银行 | 期限 | 新增担保额 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
是否关 联担保 |
|---|---|---|---|---|---|---|---|---|---|
| 湖 北 鼎 龙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北鼎汇 微电子材 料有限公 司 |
79.10% | 5,000 (注) |
5,000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
3年 | 3.10% | 76.15% | 否 |
| 6,000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
3年 | 否 | ||||||
| 武汉鼎泽 新材料技 术有限公 司 |
89.22% | 0 | 1,000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
3年 | 0.28% | 51% | 否 | |
| 武汉柔显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101.06% | 0 | 5,000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
3年 | 2.25% | 51.01% | 否 | |
| 3,000 |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
3年 | 否 |
注:原 2019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鼎汇微电子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有效期叁年)提前到期。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 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 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 行,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 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相关文件,同时,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 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事项,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 受损害,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项,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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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绩迅”)实际需要,在 充分考虑其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等因素影响后,董事会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向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桂林银行北海分行、中国银行北 海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北海绩迅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54,873.75万元的2.20%。担保期限为壹年。北海绩迅 的其他股东将同比例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负责组 织实施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 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内部业务结构和实施业务整合,实行集团 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计划将所持的珠海名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超俊科技有限 公司、浙江旗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旗捷科技有限公司、北海绩迅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珠海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共 6 家耗材业务相关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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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湖北芯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内部划转子公 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交易内容: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泽新材料”) 现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7.79%。考虑到鼎泽新材料目前资产负债及日常资金需求情 况,为了满足鼎泽新材料日常经营需要,增加其运营资金,并为其长期业务发展 提供保障,公司拟对鼎泽新材料作出如下股权及增资安排:
各方同意将鼎泽新材料注册资本从1,032.60万元增至1,372.55万元。其中: 公司关联方-曲水鼎龙泰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水泰豪”) 以 400.27万元认缴鼎泽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312.71万元,鼎泽新材料现有股东— PAO CHING INTERNATIONAL CORP以34.87万元认缴鼎泽新材料新增注册资 本27.24万元。公司及鼎泽新材料其他现有股东武汉捷盈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HUNG JU INTERNATIONAL CORP.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款合计为 435.14 万元,其中:339.95 万元计入鼎泽新材料的注册 资本,剩余 95.19 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上述交易完成后,鼎泽新材料的注册资 本由 1,032.60 万元增至 1,372.55 万元。公司持有鼎泽新材料的股权比例由 67.79% 变更为 51%。鼎泽新材料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曲水泰豪为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和董事、总经理朱顺 全先生一致联合持有的法人公司(其分别持有曲水泰豪50%股权);且朱双全先 生和朱顺全先生亦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曲水泰豪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关 联法人曲水泰豪对控股子公司鼎泽新材料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本次对鼎泽新材 料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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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 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 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交易内容
(1)世纪开元智印互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开元”、“标 的公司”)现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 全资子公司湖北芯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屏科技”)的参股子公司,芯屏 科技持有世纪开元 16.02%股权。现世纪开元为优化股权及治理结构,拟以增资 扩股形式进行股权融资。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双全先生拟参与世纪开元增资, 并签署《世纪开元智印互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 协议》”),各方同意以世纪开元投前估值 14.5 亿元的价格(即 29 元/股)由朱双 全先生以自有资金 2,300 万元,认购世纪开元新增注册资本 79.3103 万元,持股 比例为 1.5102%,出资额超过所认购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 2,220.69 万元计入标的 公司资本公积。芯屏科技及世纪开元其他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
(2)朱双全先生增资外,本次还有其他投资方对标的公司世纪开元进行投 资,具体为: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额为 4,780 万元,认购 新增注册资本 164.8276 万元,出资额超过所认购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 4,615.1724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其本次增资完成后总计持有标的公司 3.1385%的股 权;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额为 220 万元,认购新 增注册资本 7.5862 万元,出资额超过所认购注册资本的部分投资 212.4138 万元 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其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总计 0.1445%的股权; 上述交易完成后,世纪开元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251.72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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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屏科技持有世纪开元的股权比例由 16.02%变更为 15.2521%,朱双全先生持有 世纪开元 1.5102%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朱双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朱双全先生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各方尚未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公司将在履行审 批程序后在授权范围内与交易对方及时签署正式协议。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 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 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平彩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1),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雄元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2)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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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 雄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述职报告详情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 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 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 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 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 一百五十二条共 28 条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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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暨制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暨制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4)。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40 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办公楼 620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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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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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杨平彩女士简历
杨平彩,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投资学硕士,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 任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本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5 月至今,任集团投资证券中心副总经理、董事长 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平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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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王雄元先生简历
王雄元,男,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入 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计划、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特殊支持计划、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信息披露、风险、供应链、薪酬、大数据。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课题以及中国博士后基金课题通讯评委,《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金融研究》、 《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重要杂志审稿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 论文 40 余篇。目前,王雄元先生担任锦州银行(证券代码:00416)、科新机电 (证券代码:300092)、烽火通信(证券代码:600498)的独立董事职务。
王雄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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